問:宣州區學生轉學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十六規定:轉學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并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結合宣州區實際須滿足:(1)所在學區學校有空余學位;(2)有該學區的戶口及房產。家長也可以聯系宣州區教體局教育科(0563-3013711/3024395)進一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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