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不斷壯大和規范,標后監管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宣州區公管局以明確標后監管必要性為抓手,做好公共資源交易標后履約監管工作,保障市場公平競爭作為維護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構建陽光交易平臺的關鍵環節。
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制定完善的標后監管規章制度,明確各方權責,細化監管內容和程序,形成從合同簽訂到項目驗收全過程的閉環管理。
強化信息化手段應用 :利用大數據、云計算、廣域網考勤等技術手段,搭建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平臺,實現信息實時公開、動態監控,提高監管效率和精準度。
加強部門聯動懲戒機制:對違反規定的企業和個人,實施信用記錄公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與公安、行業主管等部門聯動,形成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懲戒機制。
提升交易監管隊伍能力:定期組織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履職能力,確保其能準確把握政策法規,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標后監管工作。
完善標后服務評價體系:持續完善科學、公正、公開的標后服務質量評價體系,通過對中標企業的履約情況、項目質量、服務滿意度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倒逼中標企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提升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整體效益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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