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宣州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高質量發展,宣州區公管局對標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精準發力,打造"事前明責、事中督責、事后問責"的全鏈條監管體系,為優化營商環境注入新動能。
“事前”強化主體責任。系統梳理《安徽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主體責任清單》中的“招標準備、招標實施、合同履約”等3個階段13個關鍵環節權責事項,將原本分散的法規要求轉化為可視化操作指南。今年以來累計審查招標文件16份,開展公平性競爭審查16次。
“事中”強調制度管控。督促招標人制定內控指引,推動建立招標方案制定、公平性審查和評標報告審查等議事決策機制,切實提升依法招標能力。
“事后”加強履約監管。聯合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加強對中標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到位履職、人員變更等情況的跟蹤考核、監督管理并及時公開合同履行及變更信息。發現施工單位有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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