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現代農業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宣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三舉措”強化設施農業用地管理。
一、摸清底數,掌握設施農業用地使用狀況。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全面摸排轄區內各類設施農業用地使用情況,按照使用功能、用地規模、使用期限、利用狀況等建立工作臺賬,分類進行管理。
二、加強監管,嚴禁設施農業用地改變用途。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要加強日常政策宣傳和動態巡查,監督設施農業用地使用者履約建設、規范使用,防止擅自改變設施農業用地用途,將設施農用地“非農化”。
三、嚴格執法,強化設施農業用地執法力度。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做好項目前期審查工作和執法監察工作。對違反設施農用地要求的違法違規用地行為,按規定進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因違規審批或者疏于監管構成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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