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宣城市宣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5號)和《中共宣城市宣州區委、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宣州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宣區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區文化和旅游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
第三條 區文化和旅游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文化、旅游、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游、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宣傳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文化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研究擬定有關政策措施,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指導文化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二)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藝術、文化遺產保護、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游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行業標準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重大文化旅游項目的調度和推進,促進文化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做大做強文化旅游產業,加強智慧旅游建設,推進全域旅游與鄉村旅游發展,做好文化旅游綜合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四)負責公共圖書館、指導文化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積極發展文化事業,構建和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文化惠民項目建設。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文化藝術、文化市場、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游業相關機構建設及經營活動。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實施精品戰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六)負責管理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配合考古發掘、指導文物保護、搶救、科學研究和開發利用等。組織開展文物安全保衛督察工作。負責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
(七)負責全區文化旅游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監測全區文化旅游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文化旅游統計及信息發布。負責指導文化旅游市場開發和產品營銷。組織和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動,指導全區文化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機構的新聞宣傳、事業發展、傳輸覆蓋、安全播出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事業。
(九)負責全區文化旅游領域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組織全區文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認定)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人:強美芳 聯系電話:3022041)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擬定相關規范性文件。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文電、會務、檔案、信息、信訪、安全工作。
(二)新聞出版版權科。(負責人:韓愛香 聯系電話:3012913)貫徹執行國家新聞出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及新聞出版方針、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本區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審核出版物零售、出租許可證。協助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檢查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協助查處非法出版活動、違規違禁出版物。協助查處轄區內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發生的著作權糾紛。
(三)公共文化藝術科。(科長:查萍 聯系電話:3030112)制定并監督實施全區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群眾性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重大群眾文化活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書畫院、社區文化、村鎮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加快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負責全區文化管理人員業務技能的培訓工作。負責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利用和發展。指導社會文化社團開展工作,負責本區專業美術創作和美術展覽活動的管理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扶持非遺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組織區級非遺項目、傳承人評審和各級非遺項目、傳承人申報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四)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科(行政審批科)。(負責人:韓愛香聯系電話:3031037)文化娛樂市場、演出市場及網吧的管理。協助開展文化旅游綜合執法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按管理權限負責或參與旅游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及旅游購物中心等的評定與復核工作。組織參加國內外各種文化旅游交易會,開展對重點客源市場的促銷活動,開展市場營銷的跟蹤評估工作。負責轄區內旅游商品的開發、旅游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旅游交通、游覽區秩序、旅游安全、旅游服務質量、收費標準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維護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實施旅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定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訴并處理區內各類旅游質量投訴案件。處理區內發生的重大旅游投訴案件和區級旅游企業的投訴案件。根據委托授權開展全區旅游市場檢查工作。協助市質監所開展關于旅行社理賠的投訴案件。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審批等相關工作職責。
(五)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負責人:羅潤鳳 聯系電話:2527767)參與制定全區文化產業、旅游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重大文化旅游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研究編制本系統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協調指導全區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產品的規劃和建設,協調指導全區鄉村旅游、自駕游基地建設。負責本區旅游資源普查、旅游業統計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或參與旅游鄉鎮、旅游村、旅游飯店、旅游景區、星級農家樂、研學旅行基地、休閑旅游示范點等新業態的評定與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報文化旅游項目建設與投資計劃,負責本區列入國家和省、市重點文化旅游項目投資計劃的申報,并參與項目管理,引導文化旅游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文化旅游業和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和項目服務工作;協調動漫、網絡游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
(六)廣播電視管理科。(負責人:張有杰 聯系電話:3022041)負責制定全區廣播影視科技事業發展規劃,參與信息網絡建設的規劃,負責廣播影電視業務統計工作,做好全區廣播站業務培訓和職稱初審、申報、聘任,依據廣播電視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對區內廣播電視進行行業管理。管理全區電影放映市場。審核、申報全區鄉鎮、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臺(站)的設立、撤銷。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非法地面衛星接收設施整治行動和非法電臺查處工作。
(七)文物科。負責人:芮 峰 聯系電話:(3012913)組織擬訂本區文物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本區地方性文物保護法規、政策并監督實施;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負責本區文物行政執法中的指導、協調、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工作;協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總負責人:郭峰聯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區鰲峰東路178號區政務中心10樓。聯系電話:0563-3022041,郵編:242000,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