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請→村民組、村委會討論通過→鄉鎮國土、城建部門現場勘查→申請人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張榜公布→鄉鎮國土、城建部門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占農用地的需先行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批準手續)→審批結果公示→鄉鎮國土、城建部門現場放線定界→復合驗收,發放土地證。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