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為充分發揮新聞發布工作在傳遞政府聲音、推進政務公開、凝聚民眾力量、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新聞發布工作的政策規定,現提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新聞發布工作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新聞發布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新聞發布是加強政府與人民群眾溝通,尊重和實現人民群眾知情權的需要;是推動政府工作規范,實現政務公開,樹立開明、開放、務實、高效政府形象的需要;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積極推動各項中心工作的需要;是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及時澄清事實,主動引導輿論,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新聞發布工作,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
二、進一步明確新聞發布的主要內容
1. 區委、區政府研究的重大決策和部署;
2. 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具體計劃;
3. 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4. 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進展情況;
5. 公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
6. 自然災害、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治安、刑事案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處置情況;
7. 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歪曲或不完整信息的回應和澄清;
8. 其他需要發布的事項。
三、進一步加強新聞發布的組織實施
1.嚴格新聞發布內容審批制度。發布內容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問題時,需報區政府分管領導審定;發布內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時,需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審定。
2.政府新聞發布工作由區委宣傳部統一管理,區委外宣辦(區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實施。
3.政府新聞發布會原則上每月舉行一次,遇突發事件和其他特殊情況,隨時舉行。
4. 政府新聞發布采用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集中采訪、接受媒體專訪、發布新聞通稿等形式,也可以通過官方新聞網、網絡政民互動在線訪談、政務微博等形式發布。
5.政府新聞發布會邀請省駐宣主要新聞媒體記者、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和區級主要新聞媒體參加,同時邀請部分民間論壇、“兩代表一委員”、市民代表列席,視情邀請中央及周邊地區媒體參加。
6.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組織的新聞發布會,應在發布會前一周將發布主題、時間、議程、發布內容等情況書面報區委宣傳部備案。
四、進一步加強新聞發布工作機制建設
1.建立新聞發布謀劃機制。區委宣傳部根據全區工作大局和可預見的工作情況,于每年年初提出當年新聞發布總體計劃,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后,分期組織實施。同時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新聞發布主題。
2、建立輿情信息收集研判機制。區應急辦、區政府信息中心、區委外宣辦(區政府新聞辦),區網宣辦及信訪、維穩、公安等部門應密切關注社情民意和網絡輿情,定期進行會商,為區委宣傳部統籌謀劃新聞發布工作提供依據,增強新聞發布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3.建立新聞發布口徑機制。區委宣傳部會同政府各部門制定好擬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以及人民群眾特別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宣傳口徑,便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
4.建立輿論應對部門聯動機制。當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或遇媒體監督性報道時,相關責任單位要及時向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區委宣傳部報告,便于及時掌握情況,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5、建立考評問責機制。凡因重視程度不夠或工作失誤,導致信息發布不及時、不準確,被媒體曝光批評的,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視媒體層次不同、產生影響大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6、建立新聞發言人培訓機制。加強新聞發言人培訓工作,將此項培訓納入干部培訓班次,努力提高新聞發言人素質,提高新聞發布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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