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限制依據:無
是否進駐大廳:是
材料收取形式:無
結果名稱:無
結果樣本:無
結果領取方式:無
辦理結果領取說明:無
監督方式:0563-3022523
咨詢方式:0563-3010390
設立依據: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四)積極預防和有效調控失業風險。 ……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由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等三類企業擴 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 2.《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十二)穩妥安置化解鋼鐵煤炭煤 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瓕Σ徊脝T或少裁員的,降低穩崗補貼門檻,提高穩崗補貼標準。 3.《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一)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4.《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二、基本條件?!ǘ┢髽I申請穩 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 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5.《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全文。
受理條件:(一)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 (二)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 (四)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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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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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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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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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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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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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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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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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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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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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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