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共宣城市宣州區委、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宣州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宣區發〔2019〕8號)和《關于設立宣州區煙草產業發展中心的通知》(宣區編〔2019〕7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區煙草產業發展中心是區政府管理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正科級,公益一類。
第三條 區煙草產業發展中心是區政府負責煙葉生產的職能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并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煙葉生產的方針、政策、措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二)制定并實施全區煙葉生產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劃(包括金壩、飛彩和天湖街道),指導檢查鄉鎮街道落實情況,組織對鄉鎮街道煙葉生產考核評比。
(三)開展調研,掌握全區煙葉生產發展情況,為國家、省市制定煙葉生產政策及決策當好參謀,協調政、企、農三者關系,協助皖南煙葉公司抓好煙葉收購、市場開拓、煙水配套工程實施。
(四)開展土地流轉,合理布局,實行煙稻輪作,加強煙葉水稻種植合作社建設。
(五)組織全區煙葉生產災害的評估認定、檢查核實,管理災保資金。
(六)指導全區開展煙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管護并組織檢查、評比,管理“以獎代補”管護資金。
(七)制定全區煙農與示范(大)戶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技術創新,搞好試驗,舉辦示范。
(八)協調煙葉產業發展及項目建設用地、用電和專項貸款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區煙草產業發展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目標管理考核、廉政建設、文件收發、車輛、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等工作。
2.負責文明創建、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會、老干部、信訪、綜治、普法等工作。
3. 負責本部門預決算、財務和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二)信息科
1.負責中心的計算機管理和維護、網絡安全、編撰《宣州烤煙簡報》、信息采集報送、黨建等工作。
2.承擔政務公開、意識形態、河長制工作。
3.承擔招商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管護工作。
(三)綜合管理科
1.負責擬定全區煙葉生產計劃與任務分解、煙葉生產目標管理考核。
2.承擔脫貧攻堅、煙葉生產專項貸款、煙葉生產災害的核查等工作,管理災保資金。
(四)技術科
1.負責制訂全區煙葉生產技術與培訓方案,并組織實施。
2.承擔試驗示范、“煙+N”及示范點工作、煙稻輪作政策兌現、合作社建設及長期流轉村的管理。
3.承擔基層農技推廣、民生工程項目、應急管理工作。
第五條 區煙草產業發展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條 區煙草產業發展中心黨群組織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8月14日起施行。
負責人:吳訓照
辦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區中山西路492號
辦公電話:3023057 郵箱: xzqycfz@163.com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