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西林街道辦事處2021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2-03 15:10
來源:西林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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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西林街道辦事處2021年春節期間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站、所:
現將《西林街道辦事處2021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林街道辦事處
2021年2月1日
西林街道辦事處2021年春節期間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1年春節期間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宣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級管控工作規定》要求,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宣傳發動、強化包保、源頭管控、摸底排查、從嚴打擊、加強監督等工作措施,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禁放工作,全面提升市民禁放意識,杜絕禁放區內燃放、銷售和存儲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全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
自2021年2月1日起,全面啟動2021年春節期間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級聯動管控措施,開展禁放工作的組織、宣傳、源頭管控和案件查處工作。3月1日(正月十八)入三級聯動管控階段。各村、社區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春節禁放工作,組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并帶動親朋好友主動遵守禁放規定。層層分解責任,各村、社區抓好落實。宣傳發動要全面開展、全方位覆蓋,不留死角。
(二)重點攻堅
合力做好春節期間禁放工作,全面落實禁放各項工作任務,開展禁放工作宣傳和包保巡查,嚴厲查處非法燃放、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1.各村、社區要成立組織,明確專門人員負責,專司其職,協調調度指揮、督導通報、協調解決禁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加大宣傳力度,各村、社區要組織人員從即日起開始逐小區、逐樓棟、逐人、逐戶開展上門宣傳,發放《一封信》,面對面宣傳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確保一戶不漏、一人不少,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向轄區商戶發放《一封信》,宣傳禁放規定,在沿街門面,集貿市場張貼《規定》。
4.組織發動黨員、干部、社區工作者、樓棟長、物業、保安、保潔員、交通協管員、網格員、文明勸導員等組成禁放工作志愿者,積極參與禁放網格包保巡查。其中2月11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初一)分兩班開展,第一班,除夕上午8點至晚上8點,第二班,除夕晚上8點至正月初一早上8點;2月26日(正月十五)巡查時間段為上午7點至12點,下午4點至晚上8點。每個班次不少于2人,社區須按照“棟棟有人勸阻”的工作要求配齊值守人員。
5.按照“聯點共建”和路段長單位包保要求,統籌安排好聯點共建單位入戶走訪和巡查宣傳工作,切實做好春節期間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和勸導工作。
6.各村、社區在轄區內每個小區設立音頻播放設備(或利用小區自有音頻播放設備),不間斷循環播放禁放提示語。在轄區商戶LED屏滾動播放禁放標語。在小區樓棟、單元、電梯內張貼《公告》和禁放宣傳標語,每個小區懸掛禁放標語不少于3條,大的小區要3條以上。
7.要強化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意識,強化網格化管理,組建包保巡查隊伍,建立聯系包保機制,及時發現、勸阻、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總結鞏固
總結工作、評估成效、查找問題、完善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成果,確?!缎鞘袇^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得到持續貫徹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禁放工作作為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內容,作為春節前后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部署,抓好貫徹落實。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本單位落實好禁放各項工作。各村、社區要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環扣一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
(二)全員動員、全民參與。要嚴格按照《宣城市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要求,組織發動廣大黨員干部主動參與禁放宣傳工作,并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三)源頭管控,禁止銷售。全面禁止禁放區域內銷售、運輸、存儲煙花爆竹。安監、城管、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區,對禁放區域內的花圈壽衣店、鮮花禮品店、煙酒日雜店、集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和區域進行反復、全面檢查,徹底清查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確保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存儲”、“零銷售”。
(四)強化監督、嚴肅問責。對禁放區內燃放、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積極配合做好執法檢查和執法查處工作,形成市區禁放高壓態勢。實施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和發動市民提供非法燃放、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的案件線索。春節期間要落實“五個一律”,即對違規燃放行為一律查實并重獎舉報人;對燃放人一律帶至公安機關,用足詢問查證時間;一律依法按上限處罰;燃放的煙花爆竹一律查清來源;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在電視臺、宣城日報曝光,并抄告其單位依紀處理。對在禁放工作中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職的,要視情依法依紀給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