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財政局、商務局,蕪湖市財政局、商務局,蚌埠市財政局、商務和外事局,安徽自貿試驗區合肥、蕪湖、蚌埠片區管委會:
為高標準建設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和《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安徽省自貿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F將《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商務廳
2021年8月31日
安徽省自貿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高標準建設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徽省自貿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按規定安排用于安徽自貿試驗區建設和發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依法遵循統籌兼顧、公平公開、規范高效的原則。
(一)省財政廳負責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和資金撥付,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
(二)省商務廳承擔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研究提出專項資金預算建議和績效管理方案,會同省財政廳研究確定資金分配方案。
第四條 專項資金包括重點業務經費和創新激勵經費兩部分。
(一)重點業務經費。支持省自貿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開展重點專項業務。
1.支持做好自貿試驗區條例立法工作,委托第三方開展條例、條文的調研論證起草;
2.開展制度創新、復制推廣、國際規則、政策解讀等各類培訓;
3.圍繞自貿試驗區專項推進行動計劃任務開展的專題課題研究;
4.建立專家智庫,召開專家咨詢委員會會議、聘請專家開展專項研究、咨詢、評估、考核等工作;
5.支持自貿試驗區公共信息平臺(含專項統計系統、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的開發、建設及運營維護等工作;
6.支持建設維護自貿試驗區展示體驗廳;
7.開展自貿試驗區宣傳推介、論壇等活動;
8.其他專項業務支出。
(二)創新激勵經費。主要支持各片區改革創新激勵。
1.對首創并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被國家部委復制推廣,或對入選全國自貿試驗區“最佳實踐案例”等給予一定的支持激勵;
2.對片區年度考核評估優秀的給予一定的激勵;
3.支持片區推進外貿、外資提質增效,支持片區落實外貿、外資政策。
第五條 重點業務經費,由省商務廳(省自貿辦)根據年度工作重點提出使用建議,經省財政廳審核后確認。
第六條 創新激勵經費,由省商務廳(省自貿辦)會同省財政廳,根據本辦法,結合自貿試驗區創新業績及考核評估情況確定。
第七條 重點業務經費的使用按省直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支持片區推進外貿、外資提質增效按省級相關管理辦法實施;創新激勵經費用于片區制度創新或發展片區公共服務事業,不得發放給個人。
第八條 專項資金的執行期限暫定為5年,在政策執行期內每年編入省商務廳本級預算,年度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安排情況,按規定程序對專項資金預算級次進行調整。
第九條 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自貿辦)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業務實施、資金監管。
對弄虛作假、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省自貿辦)將資金收回省級財政。
第十條 省商務廳(省自貿辦)會同省財政廳,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加強對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績效管理,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應當依法接受審計監督,對審計等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