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綜合補貼管理和使用情況—資金財政專項支出政策
發布時間:2021-07-20 11:21
來源:貍橋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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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財政部關于安排金2012年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通知》(財建〔2 011〕84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政策目標
對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的一項重大惠農政策,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調動各地和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統籌兼顧2 012年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對農民種糧預計增支的影響,積極鼓勵糧食主產區和農民多種糧,種優質粗,促進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二、補貼范圍
為保持政策延續性,著重支持種糧農民發展主要糧食品種小麥、稻谷的生產,農資綜合補貼資金補貼范圍仍然為小麥、稻谷實際種植面積。
繼續在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中切塊安排小麥和水稻良種良法示范戶補貼資金,并對良種良法示范戶補貼采取當年補上年的做法,2012年良種良法示范戶補貼以2011年補貼規模、范圍、標準為依據,按照2 011年補貼清冊發放。各地要嚴格按照《關于撥補小麥良種良法示范戶糧食通》(〔2005〕959號)、《關于印發2007年水稻良種良法補貼與良種掛鉤試點方案和水稻提升行動良種良法配套資金操作方案的通知》(皖農〔2007〕52號)和《關于印發2011年水稻良種補貼與良種掛鉤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明電44號)精神,由農業部門對糧食三大行動項目區內農民直接推薦良種和良法,并登記造冊,財政部門按上年度農業部門提供的補貼清冊,原則上通過“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系統發放補貼資金。
2012年農資綜合補貼一次性安排和撥付到位,不留機動資金,全部發放給農民。各地如因統計發生數據誤差等問題,由各地在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時,自行統籌解決。
三、資金分配
2012年對各市縣(區)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分配,以各地財政、農業部門統計上報的2011年小麥和稻谷種植面積為依據。如發現有虛報糧食種植面積套取補貼資金的,省財政將扣回補貼資金并嚴肅處理。
四、補貼資金落實到農戶辦法
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必須以2011年小麥、稻谷實際種植面積為依據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包括非計稅土地(如五保戶耕地、無固定收益耕地、新開墾(復墾)土地,以及駐當地的國有農場、農墾企業土地)的小麥、稻谷種植面積,確保所有種糧農民都能享受到農資綜合補貼。
補貼資金必須全部兌付給種糧農民,直達農民個人賬戶,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五、補貼資金發放辦法
補貼資金分解落實到每個農戶后,每個農戶的補貼依據、標準和補貼數額必須張榜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再通過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直接發放到農戶。嚴禁以任何理由將補貼資金頂抵任何費用,嚴禁扣壓農民補貼專用存折。
按照省糧補辦《關于做好2 006年糧食直接補貼工作的通知》(糧補辦〔2007〕1號)的規定,農戶之間轉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約定的補貼對象發放補貼,沒有合同約定的要及時補簽合同,明確補貼歸屬,單位或村將集體土地分包給農民種糧的,必須將補貼資金發放給承包人,嚴禁單位或村干部集中領取補貼。
為提高補貼使用效益,促進春耕生產,各地要在2月底前補貼資金一次性全部兌付給種糧農民。
六、補貼資金的管理和撥付
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用預算資金安排,省財政廳將資金撥入各市、縣(區)財政局在當地農業發展銀行設立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管理和撥付,分賬核算,單獨反映,嚴禁擠占、挪用。
七、有關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農資綜合補貼工作實行市、縣(區)長負責制,各地要在市、縣(區)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制定本地區農資綜合貼工作方案。財政、農業部門要密切協作,認真做好農資綜合補貼工作。
2.加強政策宣傳.各地要加強農資綜合補貼政策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和每個種糧農民都全面了解農資綜合補貼政策,并爭取他們的支持和擁護。
3.及時上傳發放進度.從2月1日起,繼續實施2012年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電子數據報送制度,各縣(市、區)要及時將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補貼資金發放進度電子數據上報省農村局數據庫,省財政廳將依據各地上報的發放進度情況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