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03777391290Y/202404-00034 | 組配分類: | 權責清單 |
發布機構: | 宣州區應急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名稱: | 宣州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指南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發布日期: | 2024-04-10 |
索引號: | 11341703777391290Y/202404-00034 |
組配分類: | 權責清單 |
發布機構: | 宣州區應急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名稱: | 宣州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指南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
發布日期: | 2024-04-10 |
宣州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服務指南
擬上市(掛牌)企業安全生產相關情況證明出具
一、辦理依據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企業上市(掛牌) 相關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規程的通知》(皖政辦秘〔2016〕2號):企業上市(掛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規程 (十五)省安全監管局。
二、承辦機構
辦公室
三、服務對象
擬上市(掛牌)企業
四、申請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出具企業申請公函
六、服務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攜帶規定材料向區應急局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受理:區應急局辦公室依據規定職能受理登記;
(三)出具:區應急局辦公室依據相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
七、服務時限
1個工作日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九、咨詢方式
辦公室
電話:0563—2826121
安全生產情況證明出具
一、辦理依據
已作出公開承諾,根據服務對象實際需要提供服務。
二、承辦機構
辦公室
三、服務對象
申請出具安全生產情況證明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申請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出具單位申請公函
六、服務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攜帶規定材料向區應急局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受理:區應急局辦公室依據規定受理登記;
(三)出具:區應急局辦公室依據規定出具相關證明。
七、服務時限
1個工作日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九、咨詢方式
辦公室
電話:0563—2826121
生產安全事故統計情況公布
一、辦理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二、受理單位
辦公室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定期(常態化)公布
六、服務流程
根據已發生的事故按照程序規定的相關要求及時公布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1個工作日
九、咨詢方式
辦公室
電話:0563—2826121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遺失、損壞補(換)發
一、辦理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并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根據企業群眾需要,已常態化開展。
二、承辦機構
行政審批科
三、服務對象
由本機關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
四、服務條件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服務于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遺失、損毀的企業。
五、服務流程
1.受理:通過互聯網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選擇“區級”,進入,點擊“在線辦理”,提交材料,窗口人員負責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窗口工作人員將申報資料與材料目錄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請人補正材料;
2.辦結:制定有關證件或辦理有關審批文件并辦結;
3.送達:按照規定程序送達當事人。
六、服務時限
1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咨詢方式
行政審批科
電話: 0563—3017663
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的備案證遺失、損毀補(換)發
一、辦理依據
《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號)第三條:國家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對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許可證管理,對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實行備案證明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審批和許可證的頒發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第二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的備案證明頒發工作??h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的備案證明頒發工作。
根據企業群眾需要,已常態化開展。
二、承辦機構
行政審批科
三、服務對象
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遺失或損毀的持證單位,且該備案證明原由本機關頒發的
四、服務條件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服務于全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備案證明補發的企業
五、服務流程
1.受理:通過互聯網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選擇“區級”,進入,點擊“在線辦理”,提交材料,窗口人員負責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窗口工作人員將申報資料與材料目錄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請人補正材料;
2.辦結:按照規定程序制定相關證件并辦結
3.送達:按照規定程序送達當事人。
六、服務時限
1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咨詢方式
行政審批科
電話:0563—2017663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遺失、損毀補(換)發
一、辦理依據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五條: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應急管理局)根據省級應急管理局的批發企業布點規劃和統一編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批發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h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應急管理局,與市級應急管理局統稱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零售經營布點規劃與零售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二、承辦機構
行政審批科
三、服務對象
全區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四、服務條件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服務于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遺失、損毀的企業
五、服務流程
1.受理:通過互聯網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選擇“區級”,進入,點擊“在線辦理”,提交材料,窗口人員負責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窗口工作人員將申報資料與材料目錄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理由,要求申請人補正材料;
2.審查:相關人員進行材料審查;
3.決定:局領導根據審查意見作出是否許可決定;
4.辦結:制定有關證件或辦理有關審批文件;
5.送達:按照規定程序送達當事人。
六、服務時限
1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咨詢方式
行政審批科
電話:0563—3017663
12350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及咨詢電話服務
一、辦理依據
(一)《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受理的舉報事項經調查核實后,應當形成書面材料;需要落實整改措施的,報經有關負責人簽字并督促落實。
(二)國家應急部辦公廳《關于開通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的通知》(安監總廳〔2009〕155號):經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核配“12350”作為國家應急部全國統一的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號碼。二、“12350”投訴電話實行屬地受理。在省級應急管理設立“12350”舉報投訴電話受理機構,負責受理本?。▍^、市)內的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12350”規劃和使用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以及舉報信息分類統計等工作。市(地)級以下應急管理部門設立受理機構事宜,由省級應急管理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在?。▍^、市)內使用特服號碼的,直接撥打“12350”;跨?。▍^、市)投訴的,需在“12350”號碼前加撥地區號。第三條規定:各省級應急管理局在啟用號碼前,請先與所在地相關電信企業聯系,協商號碼啟用具體事宜,并將號碼啟用技術方案送當地通信管理局備案,盡快啟用“12350”舉報投訴電話。
(三)《關于我省啟用“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有關工作的函》(皖安監明電〔2009〕19號):省通信管理局已同意我局在安徽省啟用“12350”特服號。
二、承辦機構
應急指揮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申請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舉報材料
六、服務流程
(一)受理舉報;
(二)根據記錄填寫“安全生產信訪舉報單”;
(三)舉報核查;
(四)辦理結果反饋。
七、服務時限
舉報的核實工作,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的,可延長至60日內完成。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九、咨詢方式
應急指揮科
聯系電話:0563-2826121
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一、辦理依據
(一)《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六條:國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第七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活動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88號令)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承辦機構
應急指揮科
三、服務對象
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
四、申請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一)指導企業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二)指導企業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三)指導企業在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六、服務時限
即辦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咨詢方式
應急指揮科 電話:0563—2826121
發布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風險預警和災情信息
一、辦理依據
1.《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二十一條:可以預警的事故災難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
2.《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廳〔2018〕101號):應急指揮中心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
二、受理單位
應急指揮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九、咨詢方式
應急指揮科 聯系電話:0566-2826121
安全生產風險預警信息發布
一、辦理依據
1.《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第二十一條:可以預警的事故災難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
2.《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皖政辦〔2009〕79號):二、主要職責(一)分析和預測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受理單位
應急指揮科
三、服務對象
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1.區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科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負責事故統計分析與預測預警工作。
2.預警信息通過區應急局門戶網站等方式對外發布。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咨詢方式
應急指揮科 聯系電話:0566-2826121
臺風防御預警信息發布
一、辦理依據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安徽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皖政辦秘〔2005〕49號)“3.2.6 臺風暴雨災害預警”:(2)預報將受臺風暴雨影響的有關地區,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組織氣象、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會商,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二、受理單位
應急指揮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
四、服務條件
臺風暴雨來臨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發布預警信息:臺風暴雨來臨前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發布防汛預警信息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八、咨詢方式
應急指揮科 聯系電話:0566-2826121
開展“6?16”全省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
一、辦理依據
(一)《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二)《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八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和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關于開展200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管政法[2002]4號):從2002年起將過去每年5月開展的全國 “安全生產周”活動改為全國“安全生產月”,并確定在每年6月份進行。
(四)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4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的通知》(安委辦〔2014〕7號)首次確定6月16日為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通過各類安全宣傳咨詢服務、安全執法檢查等活動,強化公眾安全意識,傳播安全知識,提升安全素質,夯實安全基礎。通過各類安全宣傳咨詢服務、安全執法檢查等活動,強化公眾安全意識,傳播安全知識,提升安全素質,夯實安全基礎。
(五)《關于印發〈2016年安徽省“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江淮行”活動方案〉的通知》(皖安〔2016〕4號):在全省先后組織開展“中小學安全教育活動日”“職業病防治周”“安康杯”“青年示范崗”“安全科技活動周”等系列活動的基礎上,統一按照國家有關安排,于6月16日集中開展全省“安全生產月”咨詢日活動。
二、受理單位 :
綜合協調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宣傳期間在市區人員密集場所搭建咨詢臺,免費發放宣傳資料,回答群眾咨詢的問題;開展安全生產文藝演出;開通微信及移動短信平臺,宣傳安全生產知識;開展用人單位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6月16日上午
八、咨詢方式
綜合協調科 0563-2527769
“5.12”全國防災減災日活動
一、辦理依據
1.經國務院批準,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
2.《國家減災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全國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減電〔2019〕1號。3.安徽省減災救災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全國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明電〔2019〕2號。
二、受理單位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無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5月12日
九、咨詢方式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聯系電話:0563-2527769
汛情通告發布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二十九條:電視、廣播、新聞單位應當根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布防汛信息。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負責向社會發布汛情公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安徽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對汛(旱)情通告發布作了明確規定。
二、受理單位
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
四、服務條件
啟動Ⅲ級以上防汛應急響應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1.啟動Ⅲ級以上防汛應急響應;
2.通過門戶網站、公眾號、短信平臺、微信等方式對外發布。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九、咨詢方式
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聯系電話:0563-2826879
旱情通告發布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第四十九條:國家建立抗旱信息統一發布制度。旱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審核、發布。
《安徽省抗旱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旱情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安徽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對汛(旱)情通告發布作了明確規定。
二、受理單位
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
四、服務條件
啟動Ⅲ級以上抗旱應急響應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1.啟動Ⅲ級以上抗旱應急響應;
2.通過門戶網站、公眾號、短信平臺、微信等方式對外發布。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九、咨詢方式
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聯系電話:0563-2826879
防汛抗旱應急演練
一、辦理依據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洪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制定防洪規劃,實行科學治水、系統治水。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宣傳普及防洪法律、法規,提高全民水患意識,動員社會力量,加強防洪工程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綜合治理,保護、擴大林草植被,涵養水源,堅持常抓不懈。
2、《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第五部分應急保障中宣傳、培訓和演習。
二、受理單位
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三、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1、發布公告:根據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安排,發布防汛抗旱應急演練公告。
2、開展演練:開展模擬汛情演練,提高人們避險水平。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九、咨詢方式
防汛抗旱和災害救援科
聯系電話:0563-2826879
救災資金物資發放
一、辦理依據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務院令第577號)第十四條 、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
二、受理單位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三、服務對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書面申請、村居評議公示材料、鄉鎮審核意見材料
六、服務流程
戶報、村評、鄉審、縣定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九、咨詢方式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聯系電話:0563-2527795
救災募捐活動及款物分配、使用情況公布
一、辦理依據
根據救災捐贈、募捐活動及款物分配、使用情況及時同步在局網站對應欄目進行公示。
二、受理單位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三、服務對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1.義演、義賣活動組織者,遞交義演、義賣申請;捐贈食品、藥品或物資的企業(個人)提供質檢報告、合格證、發票。
2.按照誰接收、誰公開的原則,各捐贈接收機構通過有效方式,(由接收機構或部門公示)及時公布本機構接收和使用救災捐贈款物的有關情況。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無
八、咨詢方式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聯系電話:0563-2527795
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核定
一、辦理依據
1.《自然災害救助條例》(2010年7月8日國務院令第577號)第十九條: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后,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研究制訂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規劃和優惠政策,組織重建或者修繕因災損毀的居民住房,對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第二十條: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提名。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自然村、社區范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審批。
2.《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60號令)第二十四條:恢復重建居民住房的補助對象按照下列程序確定(一)受災人員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名。(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補助的對象。(三)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擬補助的對象在其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四)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另行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擬補助的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和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10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審核意見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10日內完成核定工作。(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補助對象和補助資金的數額、補助物資的品種和數量。
二、受理單位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三、服務對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服務條件
無
五、申報材料
無
六、服務流程
1、受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審核意見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2、辦結:對符合要求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完成核定工作。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八、服務時限
3個工作日
九、咨詢方式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聯系電話:0563-252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