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區醫保局行政執法職責、依據、程序等事項公開、執法職責
發布時間:2024-08-23 09:23
來源:宣州區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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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法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基金監管行政執法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實施有關規章制度和辦法。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規定,負責醫?;鸨O管領域行政執法工作,對定點醫藥機構、個人違法行為、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3、開展執法檢查活動。
二、執法依據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相關行業、個人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定點醫藥機構、個人等醫?;鹗褂眠`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執法程序
依據《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按規定開展執法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
(二)以事實為基礎,處罰內容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三)公正、公開、及時實施;
(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四、監督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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