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宣州區青峰山—棗子溝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區和初加工區項目建設需要,為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擬將對紅線范圍內土地房屋進行征收,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圍
土地征收范圍以采礦區與初加工區設計紅線圖和勘測定界技術成果為依據確定,房屋征收范圍為采礦區與初加工區設計紅線圖內和劃定影響區范圍內的建(構)筑物。具體以現場放線確定的邊溝外緣和標定對象為準(具體見紅線圖)。
二、補償標準
(一)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規定,具體依據《宣城市宣州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結果表》補償標準執行。
(二)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按照宣州區人民政府《宣州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宣區政秘〔2020〕120號)規定補償標準執行。
(三)畜禽養殖場(戶)征收補償標準
參照區政府《關于印發宣州區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或搬遷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區政秘〔2017〕240號)規定及《關于宣州區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欄舍(含生產管理房屋)結構認定和補償標準的補充通知》分類標準執行。
(四)地上附著物、青苗和樹木補償標準
按照宣州區人民政府《宣州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補償安置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宣區政秘〔2020〕120號)規定執行。在擬征土地上搶建或突擊裝修的地上附著物,搶栽的青苗、花草、樹木等,一律不予補償。
三、拆遷安置
(一)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房屋征收需依法拆遷安置的,原則上以貨幣化安置為主,集中自建安置、異地自建安置(屬地鎮域范圍內)為補充,妥善予以拆遷安置。
(二)被征收人通過租賃、購買等方式取得被征收房屋使用權或所有權的,依照相關法規對被征收的房屋不屬于享有“一戶一宅”住宅權的,不得享受拆遷安置補償。
四、其它事項
(一)本項目房屋征遷設立獎勵期限,在獎勵期限內騰空并交出鑰匙的給予正房面積100元/平方米的獎勵,具體獎勵期限另行通知。
(二)宣州區青峰山-棗子溝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項目建設項目部辦公地點設在周王鎮井邊村原村部舊址。
(三)全力保障項目建設環境,嚴厲打擊各種危害項目推進的非法行為,對惡意煽動群眾干擾、阻撓、破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的,公安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請涉及被征收戶相互轉告,積極支持配合本項目征收工作。
新田鎮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