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州區行政復議情況分析
發布時間:2023-01-18 15:52
來源:宣州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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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復議案件情況
(一)復議案件數量。2022年12月底,區政府作為復議機關受理區政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被申請人的復議案件54件,同比增長42%。其中涉及區政府部門的案件有38件,鄉鎮街道的案件16件。
(二)案件類型情況。受理案件中投訴舉報類18件、信息公開類8件、行政征收類6件,不服行政處理類8件、行政不作為類13件、不服行政處罰1件。
二、行政復議案件審結情況分析與對策
(一)審結情況。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審結案件39件,其中維持12件、確認違法10件、責令履行5件、撤銷4件,駁回4件、終止4件。
(二)查糾出的問題:
1.撤銷類案件分析:撤銷類案件4件分別為傅榮梅向區征管局申請信息公開案、劉成云向區財政局申請信息公開案、張桂兵不服雙橋辦不予宅基地審批案、陳德愛不服楊柳鎮政府信訪處理答復。被申請人作出信息公開答復存在法條應用不明,對申請人申請公開事項未認真審查的情形。部分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理時存在未依法定程序辦理或是存在超越法定職權辦理問題。復議機構在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時已將該類問題明確指出,并督促有問題的行政機關作出整改。
2.確認違法案件分析:確認違法8件中有7件涉及職業打假人對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處理不服,主要反映在被申請人對投訴處理程序不到位,未能及時按照投訴處理程序辦結案件。針對該問題,復議機構已與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責令履行案件分析:責令履行5件均為鄉鎮人民政府在信息公開申請工作上履職不到位,未能按要求作出答復。產生的原因主要是鄉鎮人民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足。
(三)產生違法原因:1.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服務意識不足,對群眾和行政相對人的請求,不能正確看待,沒有及時處理;2.工作人員法治意識不強:對群眾和行政相對人的提出的申請,不會依法用法解決問題;3.現有人力無法滿足工作要求,特別是市場監督部門,近幾年投訴舉報案件突增,投訴舉報渠道較多、程序復雜,現有人力可能無法保障案件的限期辦理要求。
三、行政復議案件總體發展情況分析
(一)行政復議案件增長較大。究其原因主要有:1.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已全面落實,原市直機關有權審理的涉及我區部門的復議案件也統一集中由區司法局辦理;2.行政復議公信力進一步提升,行政復議作用得到社會普遍認可,行政相對人愿意通過行政復議渠道表達訴求、維護權益;3.群眾對部分部門、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可度不高。
(二)群體性案件增長明顯
全區復議案件在投訴舉報和信息公開類案件中,“一人多案”“一事多案”“的特點依然明顯。針對舉報投訴的復議案件呈現較明顯地專業的“職業打假”模式集中申請模式,且被申請人無法舉證證明非生活所需。
針對信息公開類案件和行政處理類案件,主要來源于征地拆遷行政相對人對征收補償的不滿意和不滿足,呈現一人多次向多部門多次申請情形。
(三)案件向少數行政單位集中的傾向
全區復議案件主要集中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房屋征收拆遷部門。2022年受理案件中涉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26件,占比約為55%;因房屋土地征收而引起的涉及征收實施單位的案件有19件(因近兩年楊柳鎮涉及高速項目,今年多起案件)。
(四)行政征收類案源引發的復議案件較繁雜
除投訴舉報類案件外,其他多種案件的本質均為對征收行為不滿而通過其他途徑反映,進而申請行政復議,其中較多以信息公開形式為主,一人從多種角度多次反復申請信息公開等情形較多。2022年因行政征收為緣由的案件占比約為40.4%。此類案件調解難度大、花費時間長、投入人力成本多,對十分有限的行政復議資源帶來巨大壓力。
三、通過行政復議促進政府行政工作的建議
行政復議案件的案源就是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以源頭的治理在于行政機關的依法作為、依法行政。所以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行政機關要定期或不定期針對重點增量問題進行專項工作研究,適時對本部門行政案件中熱點、難點問題提前介入,促進矛盾化解,定紛止爭。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及時與相關業務部門溝通、加強法律顧問制度落實、多向相關部門請教學習,盡早發現行政過程中的失誤,及時止損。
三是建立法治培訓與行政交流機制,組織執法、行政工作人員業務與法治提升培訓,加強工作交流,幫助行政機關提高行政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