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橋鄉水陽江中游防洪治理項目安置房
分配辦法
(半島小區)
為切實做好朱橋鄉水陽江中游防洪治理項目安置房分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安置房,根據《宣州區安置房分配指導意見》、《朱橋鄉水陽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范圍內國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方案》和《朱橋鄉水陽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范圍內集體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分配辦法。
一、基本原則
1、根據現有房源結合征遷戶需求分配安置房源;
2、按協議安置面積最接近的戶型選房;
3、嚴格按選房順序號在確定的房源中選房。
二、安置項目與房源(項目房源分配示意圖)
三、選房要求與規定
1.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為安置房選房人。被拆遷房屋產權屬于兩人或兩人以上共有的被拆遷人,由共同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人作為安置房選房人;被拆遷人無法親自參加選房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委托他人作為選房人代其選擇安置房;被拆遷人已故,按相關法律規定由繼承人進行選房,繼承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由共同繼承人委托其中一人作為選房人選擇安置房。
2. 選房時限逾期未能辦理選房手續的處理辦法。選房開始后,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后順序通知拆遷安置戶,選房人在項目確定的房源內現場選房。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選房的拆遷戶,視為放棄參與該項目本批次安置房選房的權利,下一批次選房時可按本次選房順序號排序優先選房。若在該拆遷項目最后一批次選房時仍未參加選房,只能選擇該拆遷項目分配剩余的安置房。統一分房截止日仍未辦理者,視為放棄本次自主選房,后果自負。
3.安置房面積由房地產事業發展中心進行實測,并以不動產登記部門確認的面積為準。
4.因安置房戶型設計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戶實際調換的
拆遷安置面積大于應調換安置面積的,按協議約定價格購買。
5.因安置房戶型設計等原因,造成被拆遷戶實際調換的拆遷安置面積小于應調換安置面積的,全部選擇本次安置房的,應安置面積以內的按均價2590元/㎡補償其不足部分,應安置面積以外購買部分,按協議購買價格退款;剩余1套及以上選擇其他安置小區的,剩余面積合并入尚未交付房屋面積,待房屋全部交付后,按協議約定價格退款。
6.被征收戶除選擇本次半島小區安置房外,還擁有1套及以上應安置在11層小高層的且面積在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內的部分享受6%高層贈送面積。被征收戶如僅安置唯一住房且選擇在本次半島小區安置房的,不享受高層贈送面積。
7.樓層價格系數
依據政府公開采購半島小區房源中標均價為2590元/平方米,根據不同的樓層,評定各樓層之間差價及價格如下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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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對象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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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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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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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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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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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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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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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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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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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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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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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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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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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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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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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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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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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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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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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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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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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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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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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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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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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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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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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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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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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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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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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選房對象中有肢體三級及以上殘疾或80周歲以上老人的,可優先選擇一樓。
8.本次安置房分配后,被征收戶臨時安置過渡費統一發放至統一分房結束之日止(原則上不超過7月31日,因其他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領房手續的參照執行),另付四個月裝潢期過渡費(按原過渡費標準執行),補償安置協議中已補助的不再發放。
四、選房程序
第一步:核實身份(責任單位:項目分房工作組)。正式選房開始前,需要對選房人的身份進行核實,選房人必須攜帶并出示相關的證件及證明材料。
1.選房人為被拆遷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
2.選房人為被拆遷人的委托人的(包括共有人委托),出示選房人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
3.選房人為被拆遷人的合法繼承人的,出示被繼承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經公證的繼承財產的相關證明(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公證書的,需提供被拆遷人轄區村(居)委會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原件。
第二步:正式選房。正式選房開始后,項目分房工作組工作人員分批次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后順序呼叫選房人姓名,被呼叫到的選房人在現場進行選房,每位選房人可由1人陪同進入選房現場。
第三步:選房及確認。選房人選定安置房房號后,在《房號確認單》、《選房表》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公示及監督。安置房分配工作領導組對選房全過程進行監督,將選房情況同步進行公示,以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
第五步:結算。
⑴房號確認后,項目分房工作組人員對房款進行計算、復核后向安置戶發放《安置房交付通知單》,通知被拆遷戶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⑵被拆遷戶須憑《安置房交付通知單》、《房號確認單》、拆遷安置協議、身份證原件或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在指定地點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
⑶憑結清房款的單據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領取《領房單》。
第六步:領房。
權屬選房人憑安置房《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或開發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如發現安置房質量及水電設施等存在問題,可即時到小區物業管理處或開發商處反映和處理。
五、選房時間與地點
1.選房時間:2023年6月26日。
2.選房地點:設在半島小區售樓部現場。
六、本辦法經2023年6月8日朱橋鄉征遷領導組會議通過,解釋權歸宣城市宣州區朱橋鄉半島小區安置房分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宣州區朱橋鄉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