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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113417030032496731/202306-00029 組配分類: 政策與標準
                                發布機構: 澄江街道辦事處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 公民 / 其他
                                名稱: 宣州區2023年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實施方案 文號:
                                生成日期: 2023-06-27 發布日期: 2023-06-27
                                索引號: 113417030032496731/202306-00029
                                組配分類: 政策與標準
                                發布機構: 澄江街道辦事處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 公民 / 其他
                                名稱: 宣州區2023年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實施方案
                                文號:
                                生成日期: 2023-06-27
                                發布日期: 2023-06-27
                                宣州區2023年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3-06-27 08:36 來源:澄江街道辦事處 瀏覽次數: 字體:[ ]

                                       為改善困難殘疾人醫療康復狀況,提高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根據《宣城市 2023 年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實施方案》(宣殘〔2023〕27 號)、《宣州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宣區政秘[2019]33 號)等文件要求,制
                                定本實施方案。
                                      一、困難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
                                   (一)目標任務
                                     2023 年,為全區 1582 名困難精神殘疾人提供藥費補助。補助經費專項用于精神殘疾人治療精神疾病的藥費補助,提
                                倡使用治療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藥物。
                                    (二)補助標準
                                      每人每年藥費補助 1000 元 。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與區財政共同承擔,省級補助部分由省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方式撥付至區財政局,不足部分由區財政兜底保障。區殘聯負責審核、統計匯總補助對象基本情況,并報區財政局復核后,由區財政局負責將補助資金打卡發放至補助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并注明“精補”或“殘補”。
                                   (三)項目管理
                                     困難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街道)殘聯須對 2022 年度受助對象進行年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調整并書面告知。補助對象基礎信息和補助情況由鄉鎮(街道)殘聯及時錄入“殘疾人精準康復系統”,區殘聯負責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管理及上報。新增補助對象本人或其監護人要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填寫《困難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審批表》(附件 2),同時出具以下證明材料:1、精神病門診或住院治療病歷等證明材料;2、2023 年(或 2022 年)藥費發票復印件或相關服藥證明。對個別有肇事肇禍傾向或行為、影響社會安定,經醫院鑒定后確系困難精神障礙患者而本人不愿意申辦殘疾人證的,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監護人申請、鄉鎮(街道)殘聯審核,應予納入精神殘疾人藥費補助范圍,其相關申請、審批證明等資料應專項收集管理。
                                    (四)實施要求
                                     1.各鄉鎮(街道)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堅持制度銜接,接受社會監督,使真正困難的精神殘疾人得到藥費補助。應結合實際,優先考慮將錄入公安機關治安重點人管理信息系統的困難精神殘疾人納入補助范圍。
                                     2.區殘聯和區財政局要用好、管好項目資金,??顚S?;對弄虛作假、違反資金使用規定或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單位及個人,將追究責任。區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做好信息比對,協助項目的實施,確保符合條件的對象得到救助。
                                     3.各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要重視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切實提高項目實施知曉率、滿意度。通過各種媒體宣傳黨和政府對廣大精神殘疾人的關愛,宣傳典型受助對象醫治康復事例,動員社會力量、愛心人士、助殘志愿者對殘疾人康復工作給予更多的支持,努力營造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一)目標任務
                                     2023 年,為全區不少于 174 名符合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康復訓練救助;為不少于 9 名肢體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為不少于 7 名肢體殘疾兒童適配其它輔具。
                                   (二)補助標準
                                     1.康復訓練補助標準:低視力兒童補助標準為 500 元/人/月,每人每年補助 1 個月;全盲兒童補助標準不少于 1600元/人/年(限 3 年 1 次);聽力、言語、智力、孤獨癥和肢體殘疾兒童補助標準為 1300 元/人/月,生活補助標準為 250元/人/月(選擇省外定點康復機構無生活補助),每人每年補助 10 個月。所需經費由省、市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方式給予補助,不足部分由區財政兜底保障。
                                     2.假肢矯形器及輔具適配救助標準: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每人補助 5000 元,適配輔具每人補助 1500 元,包含產品(材料)購置、評估、制作、服務費等,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安排。
                                    (三)資金撥付
                                      1.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救助、適配假肢矯形器和其他輔具等項目的省、市配套經費,由省、市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
                                方式撥付至區財政局。
                                       2.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經費原則上按照項目實際進展情況,由區殘聯向區財政局申報,按規定程序予以支付。區殘聯會商區財政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保證殘疾兒童康復項目順利實施的前提下,采取項目初期預撥、項目結束評審、適時調整結算的方式撥付資金。假肢矯形器、輔具根據篩查適配數量,在省矯形器、輔具采購目錄中統一采購,費用由區殘聯向區財政局申報,按規定程序予以支付。
                                      3.在定點醫療康復機構進行康復的,所發生的費用符合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的按規定報銷。
                                      4.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資金實行??顚S?。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期間的生活補貼資金打卡發放。
                                    (四)項目管理
                                     1.根據省、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康復服務協議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區殘聯會同教體、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有關部門加強定點機構準入、退出等監管,結合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要求,對定點機構加強服務質量監督與協議履行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綜合評估機制,對服務協議履行情況進行考核驗收,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服務。

                                     2.在選擇機構和轉介安置工作中,區殘聯要尊重殘疾兒童家庭的意愿,方便其根據工作和生活需要選擇符合條件的
                                定點機構進行康復訓練。
                                     3. 區殘聯要與定點機構簽訂康復服務協議,雙方按照協議規定承擔各自責任與義務,嚴格遵循協議約定,認真履行服務協議,加強風險防控,提高服務質量。區殘聯要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定點機構進行安全管理工作檢查。區殘聯要督促定點機構依據省市殘聯關于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和精準康復服務有關文件要求,提高責任意識,強化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條件,優化服務流程,為殘疾兒童提供質優價廉、規范便捷的康復服務,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
                                     4.確保殘疾兒童真實在訓,嚴禁名下無人、空占救助名額套取項目資金現象。加強定點機構殘疾兒童康復考勤管理,殘疾兒童因?。ㄊ拢┙K止康復訓練 7 個工作日以上,定點康復機構應及時向區殘聯備案;救助對象因故中途中止康復訓練或無故半個月未歸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機構應在事發后 10 個工作日內通報區殘聯及時查詢或安排替補,并報市殘聯備案。
                                     5.定點機構須與每位在訓兒童監護人簽訂康復安置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按照康復訓練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確保在訓兒童訓練時間、訓練質量,不斷提高訓練質量和訓練效果。
                                     6.區殘聯按照《關于規范全省殘疾兒童康復檔案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定點機構建立規范的殘疾兒童康復檔案,實行一人一檔管理,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務協議期滿后五年,定點機構應當保護殘疾兒童及其監護人的個
                                人信息。
                                      7.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實行動態監管。救助對象基礎信息和康復情況應及時錄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區殘聯負責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管理及有關報送工作,及時審核、服務,提高經辦服務實效。
                                      8.各相關部門以適當方式及時將受助對象基本情況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9.區殘聯應當會同教育、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監督,對違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及服務協議約定的定點機構,應視情況,責令其限期改正,暫停、取消其資格,或按有關規定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黑名單,予以信用懲戒。對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困難殘疾人康復工程是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落實中的重點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真落實省市區關于開展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的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提升項目實施規范化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區殘聯將采用日常檢查、年末考評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價。
                                         本實施方案由區殘聯、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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