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等規定,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實際,經研究決定,依法按期調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如下: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一)202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780元/月·人。
(二)2023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755元/月·人。
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一)基本生活標準
1. 2023年度城市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1295元/月·人。
2. 2023年度農村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982元/月·人。
(二)照料護理標準
2023年度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3檔。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的50%、30%、4%;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不低于當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資標準的35%、20%、3%。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不得高于當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三、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一)2023年度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1680元/月·人。
(二)2023年度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1290元/月·人。
四、有關要求
1.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市政府公布的2023年度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科學測算財政補助標準并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備案。
2. 各縣、市、區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3. 本標準從2023年7月開始執行?!缎鞘腥嗣裾P于公布2022年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宣政秘〔2022〕40號)同時廢止。
2023年7月25日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