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規劃實施的中期之年。區水利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結合行業和工作實際,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活動,取得一定成效。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現將我局2023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年來,區水利局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始終圍繞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水利問題開展依法治理工作,不斷推進水利法治文化建設;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開展法律服務”普法責任制,有力推進水利“八五”普法規劃進一步落實,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水利行業蔚然成風,為推進水利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2023年,通過局黨委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局務會、干部職工大會等,累計組織開展學法活動17次。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區委依法治區等工作要求。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等,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內法規制度納入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局務會學習重要內容,真正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構建程序嚴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
(三)優化行業職能,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情況
為確保招商引資和政府投資項目盡快投產并發揮效益,我局堅持精簡、優化行政審批程序,為項目盡快落地開辟綠色快捷通道。一是根據審批權限,優化涉水建設項目技術審查,為項目盡快落地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二是貫徹執行紓企助困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全年減收水土保持補償費85萬余元。三是允許水利施工企業通過保函方式進行各類保證金的擔保,鼓勵企業爭創各類優質工程獎,努力提升中小水利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四是督促包保領導定期深入聯系包保的3家施工企業,宣傳國家、省、市、區關于招投標、質量監管、企業創優等相關政策,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聽取企業發展訴求建議,協調解決企業反映的問題,落細落實“四送一服”工作,不斷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決策制度情況
堅持領導班子集體醞釀、討論研究相關重大問題,厘清有效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并予以落實,堅決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全年完成54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接受30個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指導完成紅旗(塘埂頭)水庫80萬噸水權交易,征收水權交易費6.4萬元;完成行政審批事項58項,征收水資源費125萬元;依法查處宣州區妙甜山泉水廠、宣州區養賢鄉幸福采石場非法取水案件2起,處罰9.6萬元;依據涉河事務管理權限,出具相關項目審查(復核)意見書9份。
(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情況
加強宣傳引導,大力營造學法、懂法、用法濃厚氛圍。通過工作群及時推送學習材料和典型案例30余次,發放法律法規書籍2次每人3本,邀請法律顧問和專家授課4次,組織業務骨干參加各類業務培訓57人(次),確保滿足水政執法、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工作需要。對照部門工作職責,結合“3.22”世界水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點加強行業法律法規以及《行政處罰法》《反有組織犯罪法》等學習宣傳,督促干部職工依法履職,依法行政,陽光執法,努力為全區水利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六)履行法定程序,依法處置突發事件,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等情況
近年來,我局每年均聘請專職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為水行政執法、水利建設、工程運行管理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務。在作出重大決策和研究重大水事案件時,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會議,并認真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出臺規范性文件前,不僅邀請法律顧問把關,還提請司法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確保規范性文件的權威性。2023年,針對雙橋河沈村鎮段防洪治理工程生態砌塊擋墻局部坍塌事件,我局按照相關行政法規分別給予施工、監理等企業行政處罰;依法對幸福采石場、妙甜山泉水廠2起非法取水案件進行立案查處。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聯合區法院、區檢察院、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區司法局聚焦河湖安全保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抓實抓好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2023年以來,累計開展日常(夜間)巡查173次,向區公安機關移交非法采砂線索1件。
(七)規范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情況
主動接受區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并督促局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帶頭依法行政,不得干預水事案件查處和辦理工作,重大案件通過集體會議研究決定。同時,根據水事案件的事實、證據、情節、危害程度等,依據法律法規條款以及自由裁量標準作出決定之前,主動征求局法制辦和法律顧問意見建議。及時在部門政務公開網站公布行政處罰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告知行政相對人有陳述、申辯、聽證、復議、訴訟的權利,確保執法過程公開、公正。
(八)強化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情況
積極組織水行政執法人員參加省、市、區舉辦的相關法律法規業務培訓,邀請執業律師、行業專家對水利執法工作人員進行全面、系統地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3年,組織未取得執法資格和新進7名人員參加了執法資格考試,通過率100%;安排1名轉業士官充實到水政執法大隊工作,并對執法裝備和用具進行了必要補充、更新。
二、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執法和普法經費不足,行政執法和普法人員整體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傳教育形式單一,創新開展法治宣傳做法和工作亮點不多。
三、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克服人員不足、資金困難等問題,持續抓好法治宣傳工作。
(二)積極配合水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整合和調配好現有執法和普法力量,探索建立及時、文明、高效的執法工作機制,力爭做到水利法治工作持續向好。
(三)加大對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依法依規履行義務;抓好在建水利工程標前、標后監督管理,為優化全區營商環境作出部門應有貢獻。
(四)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堅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為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水利支撐和保障。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