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42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辦〔2021〕8號)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全區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制,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目前,我區養老服務機構31家,其中社會辦養老機構11家,隨著全區養老服務業及產業項目的廣泛興起,養老服務業及其產業項目的綜合監管任務越來越重,規范發展顯得十分迫切和需要。此外,引導和規范養老服務機構規范誠實守信運營、保護老年人養老基本權益勢在必行。為更好推進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系建設,需要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宣州實際,制定綜合監管具體措施。
二、起草過程
《宣州區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參照省市文件擬定,根據區政府要求,區民政局擬定文件討論稿,并于5月20日書面印發至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三、主要內容
按照強化政策落實等方面,對綜合監督進行明確。文件分為三個部分:
1、強化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運營秩序,養老服務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等制度。疫情防控形勢下,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機構要科學實行分區管控等防范制度給予明確。
2、強化重點工作監管。加強登記備案監管,全面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備案制度。依法打擊未登記、未備案開展養老服務行為。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從業人員監管及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出要求。對養老領域的詐騙提出規范和打擊要求。
3、強化監管結果運用。健全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評價機制和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此外,對運用民政部在全國推行的“金民系統”,用現代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實現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監管提出明確,切實幫助基層維護財政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安全提供條件。同時,推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實現部門基本數據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創造條件。
《宣州區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草案)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42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辦〔2021〕8號)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全區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制,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目前我區養老服務機構31家,其中社會辦養老機構11家,隨著全區養老服務業及產業項目的廣泛興起,養老服務業及其產業項目的綜合監管任務越來越重,規范發展顯得十分迫切和需要。此外,引導和規范養老服務機構規范誠實守信運營、保護老年人養老權益勢在必行。為更好推進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系建設,需要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宣州實際,制定綜合監管具體措施。
二、起草過程
《宣州區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草案)參照省市文件擬定,根據區政府要求,區民政局于5月20日書面印發至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三、主要內容。按照強化政策落實等方面,對綜合監督進行明確。文件分為三個部分:
1、強化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運營秩序,養老服務機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等制度。疫情防控形勢下,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機構要科學實行分區管控等防范制度給予明確。
2、強化重點工作監管。加強登記備案監管,全面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備案制度。依法打擊未登記、未備案開展養老服務行為。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從業人員監管及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出要求。對養老領域的詐騙提出規范和打擊要求。
3、強化監管結果運用。健全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評價機制和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此外,對運用民政部在全國推行的“金民系統”,用現代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實現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監管提出明確,切實幫助基層維護財政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安全提供條件。同時,推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實現部門基本數據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創造條件。
四、工作亮點
一是具有可操作性。根據國辦發〔2020〕48號、皖政辦〔2021〕8號文件,對具體監管任務由誰監管、怎么監管、監管方式等進行細化,對明確的指標進行量化,確立具體責任單位、完成時限。比如,加強組織領導,我們提出整合成立養老服務聯席會議等工作機制,指導推動養老服務行動任務落地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備案監管,我們區分以市場主體名義、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以事業單位法人名義3種類型,明確監管責任方式和主體。
二是進一步明確部門監管職責。依據國辦發〔2020〕48號文件附件中明確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相關部門職責分工,以及皖政辦〔2021〕8號文件16項任務明確的責任單位,參考其他省市出臺的監管文件做法,我們實施清單制,一目了然。
三是力爭實現綜合監管的“全鏈條”式。在監管責任部分,明確了黨建引領,發揮政府、機構、行業、社會“四位一體”監管責任。共確立11個方面監管重點,實現養老服務機構從登記備案到規范運營再到服務退出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在加強登記備案監管方面,雖然我區在2021年11月-12月已集中打擊整治到位未備案未登記從事的市場行動,但為防范今后我區再出現此類現象,如部分個人以自建房、出租房屋等方式開展旅居養老、互助養老,不辦登記備案手續、規避養老機構監管的情況,明確“依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查處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行為?!?/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