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報《宣州區2024年中央財政培育壯大
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任務實施方案》的報告
宣城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農〔2024〕403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培育壯大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合函〔2024〕455號)文件精神,宣州區農業農村局會同宣州區財政局對照任務清單,結合我區實際,編制了宣州區2024年中央財政培育壯大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任務實施方案,現隨文上報,請予以審核。
特此報告
宣城市宣州區農業農村局 宣城市宣州區財政局
2024年7月17日
宣州區2024年中央財政培育壯大
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任務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農〔2024〕403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培育壯大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合函〔2024〕455號)文件精神,按照資金績效目標要求,確保政策有效落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宣州區2024年中央財政培育壯大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任務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為主線,以內強素質、外強能力為重點,以提升指導服務能力為抓手,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質強基增能,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夯實組織基礎、提升運營質量、強化服務帶動能力,培育一批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規范主體,引領帶動全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內容
支持區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示范合作社(聯合社)開展以下內容的高質量發展:鞏固提升糧食生產能力;發展新產業新業態,開展多種形式的農產品電子商務、市場營銷、初深加工,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能級形象提升、品牌建設、綠色增效發展(有機肥、生態養殖、疫病防控、循環農業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經營管理人員和農經輔導員能力素質等。
三、實施條件
項目實施主體為列入動態名錄內的區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示范社,上一年度已經承擔中央財政該類項目,但未能完成建設任務的,本年度不予支持。農民合作社:正常運行;入社成員數量高于當地同行業農民合作社平均水平的30%以上,年經營收入高于當地同行業農民合作社平均水平的30%以上;未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的農民合作社,不予支持;同一法人(或夫妻倆)實質上注冊創辦多個主體的,不得同時享受多重支持。家庭農場:正常運行且運用“一碼通”、“隨手記”兩個系統軟件的家庭農場;年經營收入高于當地同行業家庭農場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成員年人均純收入高于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30%以上;同一法人(或夫妻倆)實質上注冊創辦多個主體的,不得同時享受多重支持。
四、補助對象
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區級及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五、資金規模與補助標準
項目總資金74萬元,其中用于支持合作社發展30萬元,用于支持家庭農場發展44萬元。具體分配標準如下:
1.2022-2024年度評為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級示范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安排資金46萬元,以項目形式實施。根據示范家庭農場和合作社示范社(聯合社)規模、區域分布和產業類型,每個省級示范家庭農場補助3萬元、合作社省示范社補助5萬元、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補助8萬元。
2.支持品牌建設、農產品初深加工安排項目資金12萬元左右。為鼓勵家庭農場和合作社開展品牌建設和初深加工,擴大市場知名度,延伸產業鏈和價值鏈,對省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和合作社取得注冊商標(含家庭農場主個人注冊)且在有效期限內的,每個示范社一次性獎補3000元、示范家庭農場一次性獎補2000元,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SC認證)的,每個主體一次性獎補5000元。
3.深入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聯農帶農農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安排資金16萬元左右。用于家庭農場和合作社財務規范管理、土地流轉等涉農法律咨詢服務、參展補助、合作社展示館補助、培訓、學習、宣傳、資料印刷等方面。其中參展補助限于參加由省農業農村廳產業化指導處組織的農業產業化交易會,按5000元/主體/次補助。
六、實施要求
(一)項目建設要求。項目建設由區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除直接補助項目外,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總投資額按不低于項目補助資金120%比例編報項目申報文本,經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后進行項目建設。局農經科牽頭負責做好技術指導服務,監管項目實施,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檢查“新農直報系統”、“家庭農場名錄”、“一碼通”填報情況。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加快推進我區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
(二)按照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圍繞產業帶動、引領示范,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開展標準化生產,嚴格按照財政資金使用要求,按時完成項目建設。
(三)項目驗收資料:
1.建設類:施工合同、正式發票、銀行對公轉賬記錄、決算清單、工程自驗報告、財務記賬憑證,項目投資總額高于5萬元的,另需提供審計報告;
2.采購類:采購合同、正式發票、銀行對公轉賬記錄、入庫單、出庫單、財務記賬憑證;
3.其他類如標牌等:合同、正式發票、銀行對公轉賬記錄、財務記賬憑證;
4.其他材料:項目實施過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現場圖片各1-2張。
(四)項目實施時間。2024年1月-12月份,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項目,包括2023年開始建設2024年完工、2024年建設并完工、2024年建設2025年完工的項目。項目驗收時間:2024年10月份起開始組織驗收。
七、監管措施
一是嚴格審核把關。區農業農村局對項目的申報、審核、公示、驗收和資金結算等工作進行認真核實,確保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加強日常督導、跟蹤項目建設、建立專門檔案。
二是加強指導服務,強化責任監管。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進度、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專項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附件:宣州區2024年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培育項目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