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宣州區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的解讀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河湖長制各項任務,持續強化河湖長制,加快推動河湖長制“有名有責”“有能有效”,為全市“追趕江浙、爭先江淮”提供有力水生態支撐。解讀如下:
問:為什么要建立河湖長制?
答: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指出,必須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加快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立足解決我國復雜水問題、保障國家水安全,作出了全面推行河湖長制這一重大決策和頂層設計,河湖長制成為新時代以來突出制度建設這條主線、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縮影。
問:河湖長制具體是什么?
答:河湖長制是黨中央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全方位加強河湖生態保護開展的一項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從黨政主導到社會共治,從各管一攤到部門協作,從一河一湖到全域建設,我國全面建立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河湖長制工作責任體系,形成了黨政主導、水利牽頭、流域統籌、區域協同、部門聯動、社會共治的河湖管理保護嶄新格局,有力破解了一大批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河湖保護治理難題。河湖長制以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為主要任務,通過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問: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要點具體關系到哪幾個方面?
答:具體關系到河長湖長履職督查機制、水資源管理保護能力、水域岸線空間管控、水污染預防治理、水環境綜合治理、水生態治理修復、工作保障等七個方面。
問: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要點與哪些單位相關?
答:主要相關單位有區水利局、區河長辦、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發改委、區城管執法局、區經信局、區市場監管局等,依照各單位工作范圍和職能,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有所區別。
問:河湖長的工作職責是什么?
答:各級河湖長負責組織領導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污染、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湖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問:什么是河湖“四亂”?
答:1、“亂占”:圍墾湖泊;未依法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圍墾河道(包括人工河道,下同)非法侵占水域、灘地;種植影響行洪安全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等。
2、亂采”:未經許可在河道、湖泊、水庫等管理范圍內采砂;不按許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區、禁采期采砂;未經批準在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取土和淘金等行為等。
3、“亂堆”:河湖管理范圍內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
4、“亂建”:水域岸線長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濫占濫用;未經許可和不按許可要求建設涉河湖項目;河道管理范圍或湖泊保護區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
問: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答:1、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
落實河湖長巡查履職提醒機制,通過召開總河長會議、簽發總河長令、加強工作調度、部署專項行動等,充分運用“四下基層”工作方法。加強督查考核。完善區級河湖長制年度考核方案,完善區級河湖長制年度考核方案,加強河湖長制督查暗訪,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
2、全面提升水資源管理保護能力
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用水總量控制在5.57億立方米以內,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加強用水統計管理。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開展形式多樣的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嚴格地下水管理保護,加強地下水取水管理和審批。
3、嚴格水域岸線空間管控
強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開展河湖基礎數據梳理復核,配合省、市水利部門編制全省河湖名錄,完成列入省、市下達的2024年湖泊保護規劃編制任務。縱深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全面排查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名錄內的河湖、已注冊的水庫、納入名錄管理的山區河道,并向農村河湖、水系延伸,建立健全河湖“四亂”問題臺賬。強化水庫運行管護,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完成6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成全區水庫白蟻等害堤動物危害檢查防治。加強河道采砂監督管理,落實河道采砂管理責任人制度。落實河道砂石采運管理制度,保持對非法河道采砂行為高壓嚴打態勢。
4、加強水污染預防治理
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推進全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入河排污口審批。強化水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及污水直排入河整治專項行動。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水陽江、青弋江流域重要河流、重點湖泊排污口排查、溯源。強化城鄉污水治理提質增效,做好各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保障鄉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續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排查整治及“回頭看”。協助市交通運輸局推進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貫徹落實《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關要求,持續推進船舶修造企業環境污染防治,規范企業污染物回收處置。強化農村面源污染防治,集成推廣施肥新技術新產品新機具,深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加快構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產業全鏈條均衡發展格局。
5、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不斷推進國控斷面水質精細化管控,全面提升精細化管控水平。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扎實推進美麗河湖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完善農村“千噸萬人”、鄉鎮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強化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加強城鄉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建設、分類監督考核機制。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持續改善農村環衛設施設備,確保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
6、加強水生態治理修復
深入實施長江“十年禁漁”。持續推進長江十年禁漁,落實禁捕水域禁釣管理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行為。抓好退捕漁民動態監測和就業幫扶“暖心行動”。加強濕地修復保護。強化依法治濕,落實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在南漪湖省級重要濕地范圍內開展設標、濕地動態監測工作,推進“人防+技防”巡護巡查手段。加強生態流量管控,落實水量調度、監測預警等管理措施,加強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常態化監管,持續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實施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大力推進宣州區綠色礦山建設,實現我區礦業高質量發展,積極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完成年度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4個,修復面積60.93公頃。(牽頭單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幸福河湖,建成省級幸福河湖1個,完成設立區級河湖長的河湖健康評價。
7、強化工作保障
加強制度機制建設,加強鄉村河湖管護體系建設,暢通河湖管護“最后一公里”。健全河湖長制問題發現整治機制。提升基礎工作質效。持續開展區級“一河(湖)一策”修編成果復核工作,強化水質水量監測成果對河湖長制工作支撐作用。強化宣傳引導。將河湖保護教育作為生態文明教育的重要內容。
8、政策咨詢渠道
解讀機構:宣州區水利局;解讀人:汪怡;咨詢電話:0563-302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