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宣區自然資規執罰﹝2025﹞5號 |
處罰名稱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事由 | 宣城市林峰木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于2009年8月占用宣州區孫埠鎮三里村馮村組集體土地6509.88平方米建設廠房及硬化水泥地坪。 |
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9版)第四十二條和參照《安徽省國土資源系統實施土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規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宣城市林峰木業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18025578084452 |
組織機構代碼 | |
工商登記碼 | |
稅務登記號 | |
居民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聶** |
處罰結果 | 1.退還土地。責令宣城市林峰木業有限公司將非法占用的6509.88平方米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濟組織。2.沒收違法建筑及構筑物。沒收宣城市林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規劃土地上新建的5320.72平方米鋼構廠房、378.81平方米磚木廠房和810.35平方米水泥地坪。3.罰款。對占用6509.88平方米農用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罰款金額人民幣91138.32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1-26 |
處罰機關 | 宣城市宣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地方編碼 | 341802 |
備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