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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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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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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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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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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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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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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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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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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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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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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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朝芳防水保溫經營部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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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朝芳防水保溫經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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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4〕10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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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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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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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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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40元;
2.罰款人民幣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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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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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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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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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旺旺日雜商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和標簽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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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旺旺日雜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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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10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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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和標簽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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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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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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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違法銷售的2袋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2.罰款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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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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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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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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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康達日用品經營部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和標簽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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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康達日用品經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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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10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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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和標簽不符合規定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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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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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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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違法銷售的2袋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2.罰款人民幣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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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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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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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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