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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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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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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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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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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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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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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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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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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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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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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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仿冒“際華”注冊商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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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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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7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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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際華”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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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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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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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一次性防護服產品3745件;2.罰款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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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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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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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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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區水陽鎮光明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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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區水陽鎮光明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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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7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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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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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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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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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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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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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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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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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九洲承氏副食品經營部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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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九洲承氏副食品經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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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0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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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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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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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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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收你經營的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涉案口子系列白酒:20年型52瓶、6年型69瓶、小池窖6瓶;二、罰款20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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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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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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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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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醉開心食品店在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情況下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散裝食品(配制酒)及未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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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醉開心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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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1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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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情況下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散裝食品(配制酒)及未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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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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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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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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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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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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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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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卓信電動車銷售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未經認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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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卓信電動車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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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2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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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未經認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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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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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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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罰款2940元;
二、沒收違法所得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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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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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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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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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徽品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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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徽品緣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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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5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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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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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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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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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違法所得280元;
2、罰款人民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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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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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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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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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越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紅包返現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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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越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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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11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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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返現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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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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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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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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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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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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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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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區水東鎮施惠貞小吃店未按照規定明碼標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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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區水東鎮施惠貞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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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6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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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定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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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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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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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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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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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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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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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區愜事酒吧(個體工商戶)價格欺詐的違法經營行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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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區愜事酒吧(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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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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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欺詐的違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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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二十三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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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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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罰款人民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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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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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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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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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八佰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大統華購物中心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用農產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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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八佰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大統華購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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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1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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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用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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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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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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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收違法所得57.88元;
2.罰款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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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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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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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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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樂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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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樂彤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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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區市監處罰〔2025〕3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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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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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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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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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4元;3、罰款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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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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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履行;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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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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