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宣區自然資規執罰﹝2025﹞11號 |
處罰名稱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事由 | 宣州區水陽鎮人民政府未經批準,分別于2024年7月和2024年10月占用宣州區水陽鎮水陽社區前進組集體土地613.76平方米建設宣城齊眾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進出口道路和宣州區水陽鎮交通運輸綜合服務站進出口道路,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 |
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和《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程》附錄A“違法占地類”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宣城市宣州區水陽鎮人民政府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3417030032503048 |
組織機構代碼 | |
工商登記碼 | |
稅務登記號 | |
居民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 |
處罰結果 | 1.退還土地。責令宣州區水陽鎮人民政府將非法占用的613.76平方米土地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2.沒收違法構筑物。沒收宣州區水陽鎮人民政府非法占用符合規劃土地上新建的144.79平方米水泥地坪、350.44平方米鋪磚人行道和73.26平方米瀝青道路。3.罰款。對568.49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罰款金額人民幣68218.80元;對45.27平方米建設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罰款金額人民幣4527元;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72745.8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5-08 |
處罰機關 | 宣城市宣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地方編碼 | 341802 |
備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