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宣區自然資規執罰﹝2025﹞10號 |
處罰名稱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事由 | 宣城良山機械配件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批準,于2024年5月占用宣州區養賢鄉大山庵村大山庵組集體土地481.66平方米建設磚房及硬化水泥地坪等設施,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 |
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和《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程》附錄A“違法占地類”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宣城良山機械配件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1802MA8NU0NA4W |
組織機構代碼 | |
工商登記碼 | |
稅務登記號 | |
居民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吳** |
處罰結果 | 1.退還土地。責令宣城良山機械配件制造有限責任公司將非法占用的的481.66平方米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濟組織。2.沒收違法建筑物及構筑物。沒收宣城良山機械配件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規劃土地上新建的362.63平方米水泥地坪、14.41平方米磚房、8.77平方米水池。3.罰款。對占用385.81平方米農用地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罰款金額人民幣46297.20元;對占用95.85平方米建設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罰款金額人民幣9585元;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55882.2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5-08 |
處罰機關 | 宣城市宣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地方編碼 | 341802 |
備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