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宣區自然資規執罰﹝2025﹞14號 |
處罰名稱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事由 | 宣城金馬酒店有限公司未經批準,于2022年8月占用宣州區水東鎮交通社區集體土地835.85平方米硬化水泥道路,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
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規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宣城金馬酒店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41802MA2UE0071N |
組織機構代碼 | |
工商登記碼 | |
稅務登記號 | |
居民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陳** |
處罰結果 | 1.退還土地。責令宣城金馬酒店有限公司將非法占用的835.85平方米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濟組織。2.沒收違法構筑物。沒收宣城金馬酒店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規劃土地上新建的835.85平方米水泥道路。3.罰款。對占用835.85平方米農用地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罰款金額人民幣100302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05-28 |
處罰機關 | 宣城市宣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地方編碼 | 341802 |
備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