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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章七十三條(四)項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
任命:
舒健同志為宣城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正科級)(試用期一年);
甘源同志為宣州洪林現代農業示范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邵偉同志為區公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登峰同志為區農村生態能源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李志同志為區種植業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沈蓓杰同志為區水產技術推廣站站長(試用期一年);
楊小三同志為濟川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免去:
茆劍楠同志區司法局水東司法所所長職務;
李向榮同志西林街道民政所所長職務。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