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030032497338/202309-00038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發文機關: | 宣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發布日期: | 2023-09-18 |
發文字號: | 宣區政辦秘〔2023〕33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標 題: | 宣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宣州區禁放區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工作方案(2024-2025年) | ||
政策咨詢機關: | 區應急管理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826121 |
索引號: | 113417030032497338/202309-00038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宣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
發布日期: | 2023-09-18 | ||
發文字號: | 宣區政辦秘〔2023〕33號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宣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宣州區禁放區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工作方案(2024-2025年) | ||
政策咨詢機關: | 區應急管理局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826121 |
宣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宣州區禁放區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
工作方案(2024-2025年)
宣區政辦秘〔2023〕3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宣州區禁放區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工作方案(2024-2025年)》業經區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宣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8日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的安全管理,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的經營行為,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原則,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公平、誠信、規范、有序的安全流通體制,努力遏制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全區煙花爆竹零售店布點、審查、競標等相關工作并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經營期限
通過競標的方式出讓經營權,經營期限為2年。
四、許可范圍
宣州區境內市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外地域。
五、許可條件
(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等相關標準。煙花爆竹零售店實行專店銷售,場所設置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嚴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市內銷售經營。
(二)煙花爆竹零售店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應大于20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00米的安全距離。
(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核定的存放量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執行,最大不超過300公斤火藥量。
(四)煙花爆竹零售店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電線電纜規范穿管,照明燈具符合防爆要求,堆垛限高標識標注清晰(限高距離2米)。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許可程序
(一)個人申請
凡申請煙花爆竹零售店的單位和個人,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鄉鎮街道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和標準,對本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經營場所安全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上報區應急管理局。
(三)區級復核
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審核合格的單位或個人,由區應急管理局對申請材料和煙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條件進行抽查復核,抽查面不少于50%。
(四)公開競標
委托宣州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標,原則上村級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權起標價3000元/點,中心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權起標價5000元/點,集鎮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權起標價10000元/點,競標所得上繳區級財政。
(五)安全培訓
通過競標獲得經營權的單位或個人,由應急管理部門委托第三方對其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發放《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六)核發許可
由區應急管理局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建檔成冊。
(七)申領營業執照
根據“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通過競標獲得經營權的單位或個人,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統一用戶名稱為“宣城市宣州區XXX(姓名)煙花爆竹零售店”,區應急管理局將其單位信息采集輸入“雙隨機”系統。
七、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7日-10月16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本區域內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及本輪工作實施意見相關要求。
(二)鄉鎮街道審核階段(10月17日-10月24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報名申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的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條件審核,嚴把安全標準關,杜絕安全條件不達標、虛報申請信息等現象發生。
(三)區應急管理局復核階段(10月17日-11月7日)
區應急管理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上報審核合格的經營場所安全條件進行抽查復核,嚴格按照高標準、嚴要求把好審核關。
(四)公開競標階段(11月8日-11月18日)
由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本輪競標細則向全區公告,并以公開競標方式出讓各網點經營權。
(五)考核發證階段(11月19日-12月8日)
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對獲得經營權的單位或個人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核發《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及《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核發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深入摸底清查,周密規劃布點,嚴格安全條件,落實專人和責任,確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屬地監管。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全面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強化日常監管,全面掌握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狀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確保轄區內無非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無非法途徑購入煙花爆竹,無異地銷售、存儲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嚴厲打非治違。區政府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全面掌握情況,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異地儲存、銷售超標產品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結案一起,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流通體系和經營秩序,確保我區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