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宣州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宣州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宣城市宣州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小組(代章)
2023年5月4日
宣州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據《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鄉振發〔2023〕22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集中一個月時間,組織動員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和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切實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不缺一項,堅決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及時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范圍和對象
在全區26個鄉鎮(街道)所轄行政村及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開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確定宣城市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為7900元,以此開展排查。一是聚焦重點區域,重點關注出列村、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的鄉鎮和行政村、監測對象較少的行政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較重鄉村、受疫情災情影響較大的鄉村等;二是聚焦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重點關注收入較低或下降明顯、就業不穩、產業失敗、受其他突發意外事故影響較大的農戶以及生活困難的獨居老人戶;三是聚焦近兩年新識別農村低保對象或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農戶及新申請農村低保對象或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農戶,按照監測對象認定條件進行逐戶排查,符合條件的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堅決杜絕以落實低保為由不識別監測對象,堅決防止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通過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根據分類幫扶和精準施策的工作要求,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應扶盡扶。重點排查對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和一般脫貧戶是否根據家庭成員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特別是對新增監測對象按照規定在10天內制定了幫扶措施;是否對穩定脫貧戶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服務性措施并落實相關文件明確規定的幫扶政策;是否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了開發式幫扶措施;是否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戶,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對弱勞力半勞力,創造條件探索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
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要求進行判定,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已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的,經鄉村兩級確認,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全國信息系統)中標識“已實施開發式幫扶”;對尚未落實的,要逐戶制定針對性開發式幫扶計劃,加快實施幫扶措施,盡快落地見效。
(三)排查風險消除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確保穩定消除風險。重點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超過監測范圍、“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提升、監測對象識別時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現新增的返貧致貧風險等情況。對標注“風險消除”不精準的,按程序申請“風險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的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重新識別并及時制定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四)排查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對監測對象中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暫不標注“風險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進行全面篩查,由鄉村兩級進行認定,符合條件的在全國信息系統中標識為“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
(五)排查其他風險隱患。做好到戶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時,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重點關注災情、經濟下行和疫情的后續影響,及時排查防范產業項目失敗、規模性失業和就業不穩定等各類規模性、系統性返貧致貧風險隱患。加強部門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氣象、地質、旱澇等災害風險隱患的排查預警,制定防范因災返貧的防范預案,提早做好相關工作,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要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鄉村振興部門加強與應急管理、氣象、醫保、農業農村、衛健、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殘聯、公安、信訪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
(六)核實核準基礎數據信息。在做好線下實地排查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強信息數據的共享共用和應用分析。要著力提升數據質量,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準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信息錄入不及時、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及時做好監測對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關工作。
(七)排查薄弱環節與突出問題。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銜接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扶貧項目資產管理以及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及培訓(5月10日前完成)。召開全區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解讀相關政策和《工作指南》。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精心組織部署,細化工作舉措,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參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網格員等,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區鄉村振興局加強部門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協調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加強問題整改(6月15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要把集中排查發現問題與2022年度國家考核評估反饋問題、省考核評估發現問題結合起來,一體推進、一體整改、一體解決,制定問題清單,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與時限,堅持邊查邊改,確保整改實效。
(四)信息采集錄入(6月15日前完成)。各鄉鎮(街道)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由區鄉村振興局信息中心匯總后向省鄉村振興局提出申請,由省鄉村振興局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
(五)提交總結報告(6月20日前完成)。各村(社區)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各鄉鎮(街道)匯總所轄村(社區)自查報告,總結提煉經驗做法,梳理困難問題,加強數據分析和形勢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體舉措,并形成2023年集中排查工作總結報告,并將蓋章掃描件(含電子版)上報區鄉村振興局。(聯系人:趙軍;聯系電話:0563-2701281;郵箱:xzqfpbdck@126.com)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對標對表,行動上迅速落實。成立2023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專班,組織實施集中排查工作。各鄉鎮(街道)要精心組織部署,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同志具體推動,村兩委干部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優化工作方式。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實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政策“明白紙”,全面落實農戶“一戶一碼”。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白紙”要發放至所有農戶,幫扶政策“明白紙”要發放至所有監測對象。落實完善網格化監測工作要求,發揮“四級網格”作用,認真組織開展走訪排查,推動數據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門篩查預警等方式,切實提高工作實效。各鄉鎮(街道)要因地制宜創新工作方式,注重發現推廣排查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上報,推動互學互鑒、共同提升。
(三)加強督導調度。實行雙周分析和月調度,全面了解掌握各鄉鎮(街道)集中排查情況及進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排查質量不高、存在突出問題的鄉村進行重點督辦,并適時組織開展暗訪督導;全國信息系統已錄入和新錄入的監測對象,沒有錄入有效幫扶措施超過一個月的,發現一例通報一例。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踔厲奮發五提升”及我區“六重六輕”專項整治活動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得搞層層加碼,不得借排查工作隨意搭便車。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托全國信息系統、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統籌利用民政和相關行業部門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復填表報數。
附件:1.宣州區2023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專班人員名單
2.村(社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臺賬
3.村(社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清單
附件1:
宣州區2023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
工作專班
為深入推進我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扎實做好2023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2023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專班。組成單位及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張旗會(區委副書記)
吳海松(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刁紅衛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區鄉村振興局,負責統籌協調開展2023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
附件2:
**村(社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臺賬
|
填表時間:
|
序號
|
村組
|
戶主姓名
|
戶主手機號碼
|
家庭
人口數
|
戶類型
(即是脫貧戶又是監測戶兩項都要填寫,一般農戶不填寫)
|
排查方式(入戶排查、電話核查)
|
家庭收入情況
(2022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單位:元)
|
“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
是否屬于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
|
幫扶措施落實
|
已消除風險
監測對象
|
政策“明白紙”是否發放到戶
|
“一戶一碼”數據信息是否全面準確(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填寫)
|
該戶是否應識別為監測對象(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不填寫)
|
該戶還存在哪些風險 隱患困難和訴求
|
備注(可填寫排查發現問題)
|
排查人(簽字)
|
年度家庭人均純收入
|
是否高于宣城市監測范圍(7900元)
|
是否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下降明顯
|
是否收入較低或下降明顯
|
是否就業不穩
|
是否產業失敗
|
是否其他受突發意外事故影響較大
|
是否生活困難的獨居老人(子女沒有贍養能力或有能力拒不贍養)
|
是否近兩年新識別農村低保對象或分散特困供養人員
|
是否新申請農村低保對象或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
脫貧戶
|
未消除風險
監測戶
|
脫貧戶
(穩定脫貧戶、一般脫貧戶、脫貧監測戶)
|
監測戶
(已消除風險、未消除風險)
|
是否按照分類幫扶要求落實幫扶措施
|
有勞動能力的是否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
|
整戶無勞動能力的是否屬于兜底保障戶
|
家庭收入是否半年內持續穩定超過監測范圍
|
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村(社區)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清單
|
序號
|
問題類型
|
具體問題
|
整改措施
|
整改責任人
|
整改時限
|
備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