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區生態委[2025]1號
宣州區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2025年工作要點
2025年,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美麗宣州建設的關鍵一年,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見附表)?,F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扎實推進美麗城區載體建設
1.積極推進美麗城區建設。實施城區功能品質活力提升行動,加快完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因地制宜推進城區生態修復,深入實施餐飲油煙、噪聲擾民、惡臭異味、道路揚塵等群眾“家門口”環境問題整治。(區生態環境分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區工信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自然資源規劃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落實)探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實踐的新機制、新模式。(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統籌推動鄉村生態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深入實施“千村引領、萬村升級”工程,推進5個省級精品示范村建設,鞏固2024年16個精品示范村培育村建設成果,新培育18個省級精品示范村,力爭獲批創建省級精品示范村3個。(區農業農村局牽頭)
3.分類推進美麗載體建設。加強河湖綜合治理,深入實施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爭創國家和省級美麗河湖、省級幸福河湖。(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利局按職責落實)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綠色交通等分領域行動。(區財政局、區交通局按職責落實)
4.攜手共建美麗中國先行區。謀劃“十五五”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舉措和重大工程,組織編制“十五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及專項規劃。(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推進重要生態屏障和生態廊道共同保護。(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規劃局、區林業局按職責落實)推進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協同治理,深化大氣污染物協同防治,加強固廢危廢污染聯動監管。(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二、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5.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持續實施空氣質量改善行動,加強重污染天氣精準應對,全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加強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全面開展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固定污染源專項治理,著力整治低效治污設施、設施不正常運行、弄虛造假等突出問題。(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實施移動污染源專項治理,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按職責落實)精準科學管控秸稈焚燒。(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落實)
6.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強化水環境目標管理,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保持100%,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基本完成長江等重要支流、重點湖泊入河排污口整治。(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開展工業園區水污染排查整治行動,推進化工園區專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實施長江大保護專項行動,加強河湖岸線保護修復,促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區發改委、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利局按職責落實);加強南漪湖流域綜合治理,推進城鎮生活源、農業源和內源污染治理,確保南漪湖流域水質量穩定優良。(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落實)全面配合宣城市住建(城管)局健全城區黑臭水體長效管護工作機制,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區住建局牽頭)
7.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強化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水土共治,開展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加強重點建設用地環境監管,受污染耕地達93%,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規劃局按職責落實)。
8.深入實施固體廢物綜合治理。配合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開展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行動,鞏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強建筑垃圾治理和常態化監管。(區城管局牽頭)持續落實省級塑料污染治理聯合專項行動工作任務、開展江河湖庫清漂專項行動。(區發改委、區水利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落實)加強尾礦庫污染隱患分級排查整治,基本完成尾礦庫污染治理。組織開展典型大宗工業固廢堆存場所排查。深化危廢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推動全區危廢填埋量占比穩中有降。嚴格涉重點行業企業重金屬項目環境準入,動態更新重金屬全口徑清單。完成2025年度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調查。(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9.大力推進農村環境整治。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至少新增完成19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5%以上;持續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加強已完成治理的21條農村水體的監測;加強農林產地環境監測保護,落實宣州區19.8萬畝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水稻)標準化生產基地產地環境監測工作。(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加強秸稈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秸稈、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95%、85%以上。持續實施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行動,農藥包裝廢棄物、農膜回收率達83%、85%。加大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持續推動養殖尾水達標處理或循環利用。(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加強農村改廁與污水治理有效銜接,完成農村改廁23萬戶。(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區城管局牽頭)
10.加快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科學制定第三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納入“1+1+1+N”整改調度體系,一體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完成中央、省級層面交辦問題年度整改任務。堅持按季度拍攝區生態環境警示暗訪片,發揮督察利劍作用。認真落實常態化明察暗訪工作機制,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徹底、改到位。(區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全面開展森林資源破壞問題大起底大整治,持續推進顆粒物、臭氧協同治理,深入實施入河排污口、城鎮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加快推進大豪水廠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定報批。(區林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按職責落實)
11.強化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深入推進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持續推動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成果應用。繼續加強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構建應急監測網絡和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完善環境應急協調響應機制,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及時妥善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完善區級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開展輻射安全隱患排查行動,規范伴生礦開發利用企業監督檢查,啟動核技術利用單位分級分類管理,守牢核與輻射安全底線。(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三、加快推動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12.加快產業結構優化提升。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全區戰新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到44%左右。積極培育未來產業,全面實施“7+N”未來產業培育工程。(區發改委牽頭)“一企一策”推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1家、省級綠色工廠1家。推動傳統產業升級,實施億元以上技改項目1項以上。(區工信局牽頭)嚴控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違規新增產能,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區工信局牽頭)嚴把準入關,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落實)
13.加快構建新型能源體系。進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新增裝機10萬千瓦以上。探索新型儲能電站布局,力爭水東100MW/200MWh儲能電站納入省儲備或實施清單。實施重點用能單位化石能源消費預算管理,建立高耗能企業非化石能源強制消費機制。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有序推進電能替代,電能替代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0%。扎實推進非電行業減煤,加大水泥行業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應用。(區發改委牽頭)
14.推動交通運輸結構綠色轉型。鼓勵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新建物流園區引入鐵路專用線。(區發改委牽頭)配合市直部門加快推進“公轉鐵”“公轉水”,加快建設1個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100%,建成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樁(含市本級)600個。積極推進綠色公路、綠色機場、綠色港口和綠色航道建設。(區交通局、區發改委按職責落實)
15.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加快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區發改委牽頭)實施工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工業領域節能提效。(區工信局牽頭)。大力推動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區發改委、區林業局按職責落實)
16.強化綠色發展政策支持。優化生態文明建設領域財政資源配置,強化多元投入。(區財政局牽頭)擴大“稅綠貸”試點范圍。(區稅務局牽頭)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發展、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的支持,推動綠色信貸領域貸款余額持續增長、占比穩步提高。(區財政局牽頭)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動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落實。(區發改委牽頭)
四、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17.加強生態空間建設監督。實施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因地制宜實施“一單元一策略”精細化管理。(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加強自然保護地設立、晉(降)級、調整和退出全過程管理。(區林業局牽頭)持續推進“綠盾 2025”重要生態空間強化監督,開展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人為活動遙感監測問題核查處理。實施第五次全區生態狀況變化調查評估,配合省市開展2025年度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評估。(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18.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扎實開展“綠美江淮”行動,開展重要濕地動態監測。推進國土綠化示范項目建設。落實林地占補平衡管理制度,加強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監管。(區林業局牽頭)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治理面積不少于23平方公里,建成生態清潔小流域3條。(區水利局牽頭)
19.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落實安徽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促進生態資源價值轉化。(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落實自然保護地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揚子鱷等野生動植物保護長效機制,濕地保護率保持52.6%以上。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物種數保護率達95%。(區林業局牽頭)落實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常態化監測機制。(區農業農村局牽頭)
20.推動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探索開展用水權、土地權、山林權、排污權、用能權、碳排放權等改革,構建綠色資源環境要素交易機制。(區發改委、區水利局、區自然資源規劃局、區林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落實)實施鄉村休閑旅游精品示范工程,組織開展第三批皖美休閑旅游鄉村、鄉村旅游集聚區、皖美金牌銀牌民宿創建。(區文旅局牽頭)培育生態農產品,新增認證綠色優質農產品5個以上。(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積極發展林業產業,力爭總產值達到950億元。(區林業局牽頭)落實 2025 年浙皖合作。(區發改委牽頭)加強多部門聯動,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五、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21.加強碳排放管理。加強水泥等行業碳排放控制,積極參與全國碳區場建設。鼓勵各地開發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參與全國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完成省級下達的“十四五”碳排放強度降低任務。(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2.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積極申報省級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積極申報第三批安徽省低碳(零碳)應用場景。(區發改委牽頭)實施水泥等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深入推進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節能降碳升級改造。開展新一輪“一企一策”節能減煤降碳診斷。編制新一批節能降碳改造重點項目清單。(區發改委牽頭)大力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30%。積極培育綠色建筑等新增長點。(區住建局牽頭)
23.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配合省市級做好氣象監測設施共建共享工作,強化監測預測預警,開展氣候變化影響風險評估。(區氣象局牽頭)配合省級做好全省溫室氣體排放與大氣污染物融合清單相關任務。強化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管控,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統計調查和備案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行為。(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六、提高現代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24.落實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省級制定的餐飲業、紡織染整、畜禽養殖業、煤炭開采、光伏電池行業、金屬礦山尾礦庫滲濾液等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監測技術規范、氣態污染物排放溯源技術規范”等技術標準。積極參與長三角生態環境標準一體化工作。(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落實)
25.強化數字科技賦能。加強生態環境及綠色低碳領域科技創新項目征集凝練,推進生態環境科技攻關。(區科技局牽頭)加強排污單位用水、用電、用能等數據分析研判,提升問題發現、預測預警、應急聯動、污染溯源能力。持續配合做好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一市一策”工作。開展環境健康風險監測。(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6.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全面評估省級EOD項目情況,規范有序推進項目實施。(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實施一批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管網建設、改造項目。(區生態環境分局、各工業園區、區住建局按職責落實)
27.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試點。深化河(湖)長制、林長制改革,推進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區建設。(區水利局、區林業局按職責落實)加強“三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區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強化重大規劃和重大項目環評保障服務。全面完成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完成火電、水泥等行業生態環境統計與排污許可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8.健全生態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加強“十五五”國省控空氣、地表水監測點位建設與銜接,持續優化監測網絡,不斷完善國控監測站點電子圍欄智慧監管效能。(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29.優化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持續聯合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污染源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嚴肅查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全面實施環境信用評價,完善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強化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資金管理,加強項目監督自查和問題整改,不斷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30.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全民行動。積極弘揚生態文化,落實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安徽段)建設涉及我區的相關工作。推動實施“美麗安徽建設生態文明實踐行動計劃”,積極開展生態環境志愿服務。推動全區范圍內形成全民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宣州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指標任務一覽表
類別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25
目標值
|
指標
屬性
|
環境治理
|
1
|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
|
μg/m3
|
32
|
約束性
|
2
|
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
|
%
|
92
|
約束性
|
3
|
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
|
100
|
約束性
|
4
|
城區黑臭水體比例
|
%
|
0
|
預期性
|
5
|
地下水質量V類水比例
|
%
|
完成省市下達任務
|
預期性
|
6
|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45
|
預期性
|
7
|
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
|
化學需氧量
|
噸
|
完成省市下達任務
|
約束性
|
氨氮
|
噸
|
完成省市下達任務
|
氮氧化物
|
噸
|
完成省市下達任務
|
揮發性有機物
|
噸
|
完成省市下達任務
|
應對氣候變化
|
8
|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
|
19
|
約束性
|
9
|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比例
|
%
|
14
|
約束性
|
10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
|
%
|
完成省市下達任務
|
預期性
|
環境風險防控
|
11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4
|
約束性
|
12
|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有效保障
|
約束性
|
13
|
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
|
起/萬枚
|
零事故
|
預期性
|
生態保護
|
14
|
生態質量指數(EQI)
|
-
|
穩中向好
|
預期性
|
15
|
森林覆蓋率
|
%
|
≥60
|
約束性
|
16
|
生態保護紅線面積
|
平方
公里
|
不減少
|
約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