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由宣州區文旅委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情況,其他相關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在宣州區政府信息網站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聯系:區文旅委辦公室,聯系電話0563-3022041。
一、概述
1.工作機構和人員情況
我委內設6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外事僑務科)、新聞出版版權科、公共文化藝術科、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科(行政審批科)、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科、廣播電視管理科。下設文化館、圖書館、書畫院、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文物局、文藝創研中心共6個二級機構。為更好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區文旅委配備了2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并依托行政服務大廳便民服務區作為公共查閱點。
2.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范及落實情況
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區政府文件要求及時進行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明確分工、細化步驟、優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3.文化和旅游工作開展情況
我委在單位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公開欄及各鄉鎮、街道文化站公開欄依要求及時更新公開惠民、利民、便民的文化、旅游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更好地方便群眾生活,強化了網站工作督查,配備專職信息工作人員。
4. 主要做法和經驗
結合本地實際,不斷創新和完善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密切關注政策執行中的輿情反映,對遇到的普遍性、典型性的具體問題,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解讀,爭取群眾理解、支持,推動重要政策的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區文旅委始終貫徹“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通過宣州信息公開網站和“宣州文旅”微信公眾號以及微博向社會和公眾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共計136條,全文電子化率100%;同時通過專線電話、傳真、信函和現場接待等方式,實行信息公開受理服務;依托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區,提供各類信息查閱服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依據《條例》,區文旅委建立信息公開依申請受理機制,對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配備專人受理,做到規范受理、及時處理、認真答復。本地本單位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
本地本單位2018年度未收到市民咨詢。本地本單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集群統一訪問。
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本地本單位2018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2018年我委用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財政預算8000元,實際支出約8000元,主要用于宣州文旅公眾號的維護。
(二)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2018年無行政復議、無行政申訴,因此無相關費用。
(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委信息公開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工作相關情況
嚴格落實《安徽省行政程序規定》有關內容,我委行政服務大廳公開文化經營許可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等辦理程序、申報資料、承諾時限、責任人、投訴電話。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打算
目前,我委的信息公開工作與該項工作的高標準、嚴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與全區其它先進單位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信息發布還需進一步規范,信息更新有時不夠及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健全等幾個方面。
鑒于以上情況,本單位擬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干部隊伍培訓,提升業務水平。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同時,將信息分類打包,提供精簡后的標準化材料供來訪人員查閱;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繼續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做到發布信息規范及時,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的合法、全面、及時,不斷完善提高信息公開內容和水平,努力將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的更好。
2018年度宣州區文化旅游發展委員會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50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7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57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6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2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7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4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2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 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8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