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由宣州區教育體育局辦公室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從宣州區教育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頁面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宣州區教育體育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區陵西路80號,郵編:242000,電話:0563-3023843)。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面
對《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做好更新,確保主動公開內容及時、準確,以利于社會對宣州教體工作監督。2021年度,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22條。
一是做好最新權責事項發布。2021年5月28日,《宣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宣州區權責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目錄(2021年本)的通知》(宣州區政秘【2021】48號),區教體局及時做到動態清單調整,并依法在政務公開平臺向社會發布。2021年,我局共有權責事項39項,其中行政處罰25項,行政許可8項,行政確認2項,其他權力事項4項。我們及時將行政執法事項依規發布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是抓好義務教育領域公開。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時發布了相關教育政策文件、教育概況、民辦學校信息、財務信息、招生管理、學生管理、教師管理、重要政策執行情況、教育督導、校園安全等方面信息,尤其是“雙減”政策的落實,體現了教育改革發展的方向,體現了群從所向,我們認真按政策法規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并將相關信息及時發布。2021年,發布信息277條,比2020年增長172%。加大政策文件的解讀力度。2021年,發布各類政策解讀37條。強化行政執法規范性。2021年,規范了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的信息發布。加強“雙隨機一公開”工作。2021年發布信息78條。重視重點領域事項公開。2020年重點領域發布信息224條。完善其他領域事項信息。發布信息306條。涉及政策法規、重大決策預公開、規劃計劃、決策部署情況、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21年,根據政務公開最新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工作制度。2021年我局沒有收到公民或法人依《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申請事項,全年辦理0件。
我們進一步規范了依申請公開的流程辦理、人員培訓、內容登記等各個方面,確保群眾確有依申請公開事項,可以快速辦理。同時根據區相關規定,落實了區直部門間政府信息的對接程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發布和管理,強化了政務信息的提煉、發布審核,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在內容的廣泛性、數據的準確性等方面更加嚴謹和拓展。
(四)平臺建設方面
2021年,加強了平臺建設的自查自糾,對信息發布中出現的文字錯誤、鏈接錯誤、格式錯誤等方面的問題,及時自查自糾,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2021年,我局糾錯平臺上的文字錯誤、用語不適當等問題8余處。
(五)監督保障方面
2021年,我局參加區政府信息工作推進會、整改會等6次,局機關組織各科室相關人員業務培訓6次,召開工作推進會2次,進一步增強了科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提高了業務能力,強化了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效性。
工作考核情況:2021年宣州區教育體育局政務公開工作接受宣州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評測。
社會評議情況:2021年宣州區教育體育局政務公開工作接受社會公眾評議,根據意見和建議,及時進行完善和整改。
責任追究情況:宣州區教育體育局每月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對存在的問題,落實責任到科室,并將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作為科室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的重要依據,對直接承辦人,納入績效考核指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433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9.33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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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著內容發布不夠及時、規范化不夠強、用語不準確等問題。
下步工作:
1、加強組織。謀劃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責任追究。運用協調會等方式,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落細,切實增強相關科室的責任意識。
2、強化監管。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員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報制度。定期通報信息發布工作開展情況。
3、開展培訓。2022年,每季度組織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培訓會。積極派員參加區政務公開工作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提升教育體育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繼續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